附件三
宿舍心理信息员管理条例(试用)
第一条宿舍心理信息员基本条件
责任感较强,思想品德优秀,积极乐观,能实事求是、客观公 正地反映情况;
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较强的心理自助能力,较高的交往和沟 通能力,在宿舍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附件三
宿舍心理信息员管理条例(试用)
第一条宿舍心理信息员基本条件
责任感较强,思想品德优秀,积极乐观,能实事求是、客观公 正地反映情况;
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较强的心理自助能力,较高的交往和沟 通能力,在宿舍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富有爱心,观察敏锐,一般应具备一 定的心理辅导的知识和技能;
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善于捕捉和收集信息。
第二条选聘与待遇
宿舍心理信息员一般经由宿舍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或由宿舍长 兼任,每个宿舍1名;
可在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项加1分;
优先加入学院或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并享受该组织成员 所应享有的权利;
具有学院或系所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团体心理辅导和其他心 理健康教育活动的优先参加权;
第三条工作职责
及时观察了解同学们的心理动态,发现需要心理援助的学生及
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
帮助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 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自助能力,营造和谐融洽 的宿舍心理氛围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断提高广大同学的心理健康水 平;
在宿舍范围内开展朋辈心理辅导,主动帮助同学解决日常学习 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困扰,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转介给班级心理 委员、辅导员、二级心理健康站或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咨 询师;
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保护同学 的隐私,切实维护同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每周一向班级心理委员反映上一周宿舍同学的心理健康情况, 并提交《宿舍心理信息员周报表》(见附件),建议电子形式提交;
负责对六个重要时段、十四个重点群体和个体重点观察、反馈。
六个重要时段包括:新生入校后;毕业生离校前后;考试前后; 开学前后;季节交替前后;重大事件前后。
十四个重点群体及个体包括:家庭贫困者;特殊家庭者;家庭发 生重大变故者;本人有重大疾病者;本人有精神疾病者;言行异常者; 性格内向孤僻者;出现自杀倾向者;经历重大打击事件者;就业困难 者;网络痴迷者;课程学习严重缺勤者;自杀学生周围的学生;考试 成绩突然下降者。
第四条以下属于学生心理危机紧急信号,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 报告给辅导员:
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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