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八)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或其亲友财物及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2、在医疗服务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它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第四章程序和步骤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需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医德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在医德考评制度试行阶段可先使用纸质档案,在制度成熟后开发电子档案,有条件的医院可直接试行电子档案。
第十三条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占50%比重。
第十四条医德考评分以下三个方面七个步骤:
(一)院内考评针对医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参照本办法考核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专门机构组织实施,在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基础上,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
(二)院外考评通过走访、问卷调查或电话访问,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填写调查表等方式,对医院、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考评。
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专门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进行。对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考评,以患者及家属填写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评价表》为主,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至少要有15名患者及家属填写的医德医风量化得分,取平均值按50%的比重计入医德考评得分。
(三)考评方式对医技科室和行政后勤保障人员的考评,采取患者、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共同测评的方式,测评标准由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行风监督员评价和群众来信来访评价以反映的事实核实后,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专门机构在加分和扣分项目中综合体现。
1、患者及家属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医院纪委(监察室)必须参加。通过走访、问卷调查或电话访问患者及其家属,根据患者及家属的反馈情况对医院、科室和医务人员做出客观评价。
2、行风监督员评价。通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填写调查表等方式,对医院、科室和医务人员做出客观评价。
3、群众来信来访评价。通过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设置的意见箱、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新闻媒体的行风栏目等媒介,核实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对涉及的医务人员的医德进行专项评价。
4、考评结束后,医疗机构医德考评专门机构负责完成《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评价表》,并组织填写《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归档留存。
第五章考评结果
第十五条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80分为良好,
60分~7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医德考评要严格坚
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比例一般为本单位考评人数的10%左右,最多不超过15%。
(一)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优秀方面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
2、开展文明规范服务、改善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尊重病人权益等情况;
3、责任心强,工作认真,避免他人及自身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
4、纠正制止他人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并及时挽回不良影响;
5、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索要、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所检举情况属实;
6、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劵,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宴请,有登记为证据;
7、参加职业道德规范和医学伦理知识培训;
8、所撰写论文或译文在杂志上刊登或在会议上交流;
9、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或授予县级以上先进、劳模等荣誉称号。
10、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活动情况。
(二)医院人员医德医风不良行为方面
1、不遵守劳动纪律,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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