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G:\009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反之亦然。世上没有没有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没有义务的权利。但,同时,我们可以放弃享受权利,却不能放弃履行义务。法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运作的行为规范。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个人、组织( 法人) 及国家(作为普通法律关系主体) 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的职权和责任。它明确地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做, 必须怎样做; 禁止怎样做。必须做的未做, 禁止做的做了, 就要追究法律责任。所以, 立法机关代表人民做这样的规定时, 要力求符合客观规律, 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但是, 要在这样做时, 人们“不但常常受到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 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 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显露)。”( 《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第 2 版,第 1 卷,第 294 页) 。把毛主席指出的这一点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 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学习, 不断地更新知识, 深入地调查研究。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二者关系的研究论述,主要是以下四点。 1 、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 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第 173 页)。劳动和受教育等则既是权利, 又是义务。 2 、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 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 就有特权。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 二者的总量也是相等的,如债权与债务是对等、等量的。 3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在许多情况下,不主张权利,义务人就不去履行义务。法律义务也是法律责任, 义务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要令行禁止。法律主体如果都能这样对待义务, 就必然有助于权利的实现, 建立起良好的秩序。 4 、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在任何类型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 这样, 才能通过法律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调整。但是由于国家本质和社会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人们的价值选择不同, 因而, 有的法律体系以义务为本位, 如从奴隶社会开始有法的时候起, 历史上一系列法律体系,就“几乎把一切权利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8
  • 文件大小52 KB
  • 时间2017-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