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伙办学开始整顿:中外合伙办学高校37所
在中外合伙办学蓬勃发展的同步,也浮现了部分问题。只有强化监控,中外合伙办学的质量才干真正得到提高 教育部表达,后来审批实行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伙办学机构和项目,将以外国教中外合伙办学开始整顿:中外合伙办学高校37所
在中外合伙办学蓬勃发展的同步,也浮现了部分问题。只有强化监控,中外合伙办学的质量才干真正得到提高 教育部表达,后来审批实行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伙办学机构和项目,将以外国教育机构及其学科专业和师资的出名度作为核心根据;年终此前,临时停止高等职业教育类中外合伙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
这意味着,作为中国教育市场对外开放的产物,中外合伙办学开始进入整顿期。
中外合伙办学走过历程
前,天津财经学院和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合办MBA班之举,成为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外合伙办学的第一例。
时间,中外合伙办学的发展可以用“雨后春笋”、“方兴未艾”来形容。迄今,中国中外合伙办学机构或项目已超过1100个,覆盖了全国除西藏宁夏以外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外合伙办学机构核心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和大中都市。其中,上海的中外合伙办学机构和项目数量最多,已有254个,在读学生达8万余人,办学层次涉及学前教育、初中、一般高中、中档职业教育、非学历成人教育及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伙办学在北京发展也比较快。自上世纪90年代北京诞生第一家合伙办学机构起,到目前已达71家,其中非学历教育机构50家,学历教育机构21家。学历教育机构中,高等学历机构10家,中档学历机构11家,在校学生超过2万人。
中外合伙办学的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独立设立的中外合伙办学机构,另一类是非独立设立的中外合伙办学机构。独立设立的中外合伙办学机构是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形成独立的法人财产,具有法定的办学条件,享有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内部管理则实行董事会制。
非独立设立的中外合伙办学机构有两种:一种是学校领导下的二级学院制,由学校和外方合伙者共同开办,不具有法人资格,具体由二级学院运作。目前中国的中外合伙办学大多数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的。另一种是一般合伙办学项目,中外双方根据契约中拟定的权利义务共同完毕合伙办学任务。
两年前,教育部在总结中外合伙办学10周年成果的时候,曾做过这样的表述:“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中外合伙办学发展迅速,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层次逐渐提高,办学模式也趋于多样化。实践证明,中外合伙办学在创新教育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进学科建设、提高师资素质和拓宽人才培养途径等方面,日益显示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中外合伙办学项目很“乱”
在获得成绩的同步,中外合伙办学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现象,并呈愈演愈烈之势。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觉得,目前中外合伙办学中的确存在着部分突出问题:
――有些地方和学校不考虑学校的办学目的和运作能力,不仔细核查外方的资质和办学能力,偏重在办学成本相对低廉的商科、管理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低水平反复办学。有些学校未能悉心筹划合伙办学的办学模式和教学安排,引进外国优质资源特别是引进外方核心专业课程和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授课的比例很低,难以保证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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