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Wolters Kluwer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表见代理的司法裁判规则
作者: 胡昂(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文章来源公众号惟胜会)
问题的提出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有可使相③.Wolters Kluwer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表见代理的司法裁判规则
作者: 胡昂(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文章来源公众号惟胜会)
问题的提出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有可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因而法律强使本人 (即名义上的被代理人)对于无过失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责任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也就是说,名义 上的被代理人可能因未经自己实际授权的代理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何认定表见代理至关重要。
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 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之规定,以及《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 的“代理"之规定可知,我国法律虽对表见代理制度有概括性的规定,但并未形成系统、弯身的法律架构, 无法从法律规定中明确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易影响司法裁判的统一性。
尽管学术通说认为,构成表见代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无权行为人实施了代理行为;2、相对人依据一 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3、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无过 失。4、无权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应具备合同有效的一般条件。但学术界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 件还存在较大争议,且争议最大的是被代理人过错是否作为一个构成要件■
因此,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探寻表见代理的司法裁判规则。
构成表见代理的司法裁判规则
经笔者查阅整理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表见代理的相关判决,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表见代理的思路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2001)民二终字第175号
[裁判摘要]
赵文英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即使德州信托已停止其职务,赵的行为也已构成表见代理。......但由于德州信托 并未通知沧州建行或沧州建行应当知道赵文英没有资格代表德州信托从事相关业务,因此沧州建行有理由 相信赵文英是代表德州信托的职务行为。赵文英向沧州建行划款而出具的委托书虽是虚假的,但具有充分 的德州信托履约的表征,沧州建行亦无理由知悉或认定其为不代表德州信托的意思表示。
[裁判规则1
客观上无权代理人的行为须有外观表象使相对人认为其有代理权,如公司的先前有授权行为但解除相关人 员的授权或职务后未及时通知相对人,或者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关系(夫妻关系)等。
最高人民法院| (2000)经终字第290号
[裁判摘要]
双方签订的第二份汽车销售合同,天汽公司与张暗仍加盖了公章、签了名。张啥在本案合同订立的过程中 的确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但是,神龙公司完全有理由相信张哈代表天汽公司,且神龙公司并不知道张暗 没有相应的代理权,其主观上是善意、无过失的。
[裁判规则]
相对人主观上须是善意,且无过失。
最高人民法院| (2005 )民一终字第94号
[裁判摘要]
在对于杨建国签收2004年9月15日合木公司向龙海公司发出的《通知》和同年9月16日与合
表见代理的司法裁判规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