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看身体隐喻
白琳琳 摘 要: 本文以Lakoff提出的体验哲学观为理论基础,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分析了英汉两种文化背景下的身体隐喻,揭示了语言是客观现实、身体经验、人类认知和生理基础等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验证了语言为词汇的部分含义,并已收入辞典中,是因为通过无数的反复和联想,这些意义已成为约定俗成的字面意义。基本词义由于隐喻的作用发展了其他义项,而这些义项又由于反复使用失去了其修辞特征,这种由修辞意义向“字面意义”的转化过程即词汇化。例如,“脚”在英汉两种语言中的基本意思都是:人和某些动物身体最下部接触地面的部分。剩余的两个意思比如:剩余的,残渣;最下部(脚注),都是从基本意思中引申出去的。这其实是始源域和目标域之间的映射,反映了人类在认知世界的过程中的隐喻性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是建立在对事物的体验和感知基础上的。
语言型隐喻具有一定的形象性,它们作为相对稳定的语言成分为整个语言群体所接受和使用,在人们的言语交际中有着很高的复现率。具体说来,身体隐喻可以分为凸显型、逻辑错位型和功能变换型。
凸显型隐喻是指在长期的认知世界过程中,人的身体及其生理反应被赋予了特殊的寓意,尽管不同语言文化背景中身体名词的寓意有很大差异,但是我们可以认为它们的活动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如在英汉文化中都有用“心”隐喻感情的,如英语中有love with my heart,汉语有“用心去爱”,但某些非洲语言说“用我的肝去爱”,而太平洋上的马绍尔语竟然说“用我的喉咙去爱”。这是因为人们起初对情感有一种不科学的认识,认为人的情感来自人体的特定器官。长此以往,当人们产生某种情感时,就会触发相应的心理空间。如表示“高兴”时汉语的隐喻用法有“眉开眼笑”、“手舞足蹈”、“拍手称快”等,英语用get one’s tail up或with a light teart;用器官的凸显结构来隐喻人的情感因素在不同语言中也有一些相同的取向,汉语中表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英语可以找到类似的表达方法: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这反映了不同民族的隐喻思维方式相通的一面。
人体器官本来是长在固定的地方的,而当人体器官长在不该长的地方,或将器官放在不该放的地方,这就是一种错位。当人们经历的事情不符合常理或逻辑时,往往就用逻辑错位型身体隐喻表达自己的看法。如汉语中常用“心眼不正”来表达“心地不善良”;用“把心提到嗓子眼”表示“恐惧”的情景,等等。英语中用to put one’s foot in their mouth表达“说错话,说蠢话”;用to have one’s heart in their boots表示“悲伤”的情感隐喻;用to be all fingers and thumbs描述全身长满手指,反而动作不灵活,构成了“笨拙”的概念隐喻,具有贬义。这种不符合现实的夸大或故意扭曲,不仅使语言变得形象生动,而且反映了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一种创造性发挥。
――通感隐喻
山东方言说:“我的鼻子聋了。”河南方言说:“我的鼻子瞎了。”将用于听觉领域的“聋”和视觉领域的“瞎”取代用于嗅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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