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灵与书法 徐渭个案的启示
早在七十年前,邓以蛰先生就曾经在《书法之欣赏》一文中写下这样一段话:“吾 国书法不独为美术之一种,而且为纯美术,为美术之最高境。何者?美术不外两 种:一为工艺美术,所谓装饰是也;一为纯粹美术,纯粹美术者,完全出参 考价值。
徐渭文艺观念和文艺风格的形成,是与明代中后期王阳明“心学”的大兴相关的。 “心学”主张人由“心”主宰,孕含了个性主义的精神。到了万历年间,王氏的两个 再传弟子徐渭和李贽,一个在文艺界,一个在思想界,遥相呼应,为自由主义的 民主思潮推波助澜,被后世并称“明代二狂”⑺。
在争取人性自由和个性张扬的过程中,人们毫不掩饰地追求人情的放荡,文学艺 术的“载道”功能逐渐弱化,被宣泄情感所取代。徐渭提出,文学创作要“本乎情, 非设以为之”⑻,主张率真地抒发感情,表达真实情感,"贱相色,贵本色”⑼,而 不是无病呻吟,更不是“徒窃于人之尝言”(1。)的摹仿抄袭,要追求“从人心流出”(11) 的艺术创作状态。徐渭的“本乎情”、“贵本色”与李贽的“绝假纯真”,开公安派“性 灵说”之先声。
徐渭的文艺思想直接反映到书法观念上。他在《书季子微所藏摹本兰亭》中谈到, "非特字也,世间诸有为事,凡临摹直寄兴耳,铢而较,寸而合,岂真我面目哉? 临摹《兰亭》本者多矣,然时时露已笔意者,始称高手。 优孟之似孙叔敖, 岂并其须眉躯干而似之耶,亦取诸其意气而已矣”(12)。在这段文字里,我们至少 可以读到徐渭书法艺术观念上的三点倾向:一是书法创作应当尊奉主体,表现自 我,写出自己的面目;二是反对刻求于形,即使是临摹也要得“意”忘“形”;三是 不墨守成法,不迷信经典,敢于展现自己的意趣。他赞赏“善学而天成”的书家,
"天成者非成于天也,出乎己而不由人也。蔽莫蔽于不出乎己而由于人,尤莫蔽 于罔乎人而诡乎己之所出”(13)。在徐渭看来,作书应当出于己意,而不以他人的 好恶论短长。正因为如此,他提出了“高书不入俗眼,入俗眼者必非高书”(14)。所 以,徐渭每作书,不拘束于法度,敢于突破规范,追求情感传达,意趣表现,追 求性灵的抒发。
徐渭自诩“吾书第一,诗二,文三,画四”(15),他对自己的书法是很自负的。
徐渭书法最有影响的是他的行书和草书。其行书字形欹侧,笔致生动,意多于法, 天然之趣溢于纸上,明显受宋人影响。“宋人尚意”,徐渭心仪宋代书家的意态 挥洒,评价尤高,颇有钟情。他多用米南宫的欹险为势,参以苏东坡的丰润和黄 山谷的舒张。因此,其书已不似米书的清俊,而是笔意外露,纵逸痛快,姿态无 南宫丰富,畅达则过之。也有以黄山谷为骨的,颇能长枪大戟,八面出锋,使性 情流泻无碍。徐渭草书更是狂放不羁,随心任情,疾如风雨,矫若龙蛇,“与夫 一种磊块不平之气,字画之中宛然可见”。他一任情感的勃动,解衣盘礴,“一段 不可磨灭之气,英雄失路托足无门之悲”(16),在诗画之余,旁溢为草书。在他的 草书创作中,对个性的追求,对礼法的蔑视,以及个人身世造成的对世道的忿恨, 尽情地倾泻在纸上。那种呼啸般的宣泄,非有其遭际,才情、学识、人生的理想 和艺术的志向,断不可为之。
袁宏道在《徐文长传》中说,“文长喜作书,笔意奔放如其诗,苍劲中姿媚跃出。 予不能书,而谬渭文长书决当在王雅宜文征仲之上。不论书法而论书神,先生者 诚八法之散圣,字林之侠客也”。从“不论书法而论书神”角度看,袁宏道之论,堪 称对徐渭最准确恰当的定位。以书之“神”论,徐渭的恣肆任诞,使书法艺术的性 灵抒发得到空前的表现。在明代书坛堕入俗障之时,可谓异军突起,从而揭开明 末清初表现主义书风的序幕。而以书之“法”论,其书不屑于法,乱头粗服,逞其 狂狷,神出鬼没不可端睨,则难免“野狐禅”之讥。
但实际上,徐渭书法并非一路狂野,他在平静时的创作,颇有晋人风韵,萧散爽 朗,清逸洒脱,显示出扎实的功力。徐渭的纵逸放达,建立在对传统深刻透悟的 基础上,融汇贯通而臻于化境。徐渭早年的书法已不得见,但他自己说过,“渭 素喜书小楷,颇学钟王”(17),可略知其早年是从钟繇王羲之楷书入手的。晚年楷 书偶有传世,仍有几分钟法,取其古拙,用笔滞涩朴茂,洗尽铅华,更显天真烂 漫。传世较多的是行楷,在其小楷的基础上略参动感。另有一种风格的小行楷, 又接近米字的挺拔爽畅。这也说明徐渭学书,路数很广。
徐渭不算是一个最优秀的书法家,他有狂放过甚而失之草率之处,但唯其如此, 才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书写性灵的典型。
四
徐渭个案的研究,为我们理解“书宗性灵”揭示了要点:
首先,徐渭以他深厚的学养和超脱的个性,建立起特立独行的艺术观念体系。艺 术观念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是他把握自我,树立自我意识的支撑点。没有独立 的艺术自觉意识,便会在艺术创作上缺乏主见,趋炎附势,随波逐流,步入俗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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