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工作汇报
第1篇: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
2022年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
一、报销时必须坚持“先验证,后报销”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核实就诊者医疗保险手册、可使用。风险基金作为超支风险金,如该村可使用额在年度内已使用完,可提出申请该村的风险基金,经中心卫生院审查合格后予以批复方可使用。
第九条
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具有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备开展门诊统筹的相应设备设施和条件;
1、业务用房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
2、布局合理,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开;
3、标示标牌规范;
4、设备配置符合甲级村卫生站(室)配置标准;
5、至少有可供2人以上待诊的座椅;
6、有可供保存门诊统筹资料的档案盒和资料柜;
7、有一部座机电话;
8、有可供宣传和信息公示的宣传板。
(三)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政策。
(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七)业务能力较强,服务态度好。
(八)服从管理,承担公共卫生任务。
第十条 申请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二)
(三)
(四)
(五) 《雁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表》; 申请书; 服务承诺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医疗设备、设施清单;
(六)
(七) 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复印件;
第十一条
按“医疗费用总量控制”的要求,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实行每处方限额制度。即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可报部分)每处方最高限额40元,超出限额部分的药品费用,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对同一就诊人不得在同一天内出现2张以上(含2张)普通门诊药品处方。 第十三条 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一) 认真执行、广泛宣传新农合相关政策;
(二) 协助基层干部做好参合筹资工作,开展参合信息录入;
(三) 建立、完善新农合相关制度;
(四) 设置新农合宣传和信息公示栏,宣传新农合政策与补偿规定,公示参合农民就诊报销流程、报销政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五) 建立门诊统筹补偿统计表等相关报账资料,做到信息真实、数据准确、保存完整;
(六) 执行门诊统筹补偿费用垫付制,每月1-15日整理、汇总、统计报销人次及报销金额一次,确保参合农民得到及时补偿;
(七) 《资阳市雁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凭据》存根联、《门诊逐日登记簿》和处方要保存完整,以备校对和核查。
(八) 核查参合农民参合信息、历年家庭账户余额,调查核实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重大问题的调查与处理。
(九) 审核患者身份证与《医疗证》是否相符,防止冒名虚报。
(十) 审核患者的疾病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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