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可能发生在建设系统的重大
突发性事件,确保省建设厅正常工作秩序,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特
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 42、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提供法律、政策支持,需要通过法律
手段解决的,做好有关工作。
3、为有关单位、个人做好相关法律咨询工作,指导全省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七)机关党委
1、会同人事处就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形势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2、动员厅机关及机关党委所属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工作,遇突发事件时,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
势,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机
构,根据建设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地的
实际情况、特殊要求及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机构明
确、责任落实、措施有效。尤其要加强应急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人
员、设备和物资,保证在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
工作,并与建设厅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各市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紧急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一报
送建设厅的工作。
三、应急处理
51、建立应急报告制度。厅职工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潜在隐患
均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同志应将情况详细记录
后报告厅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厅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小组接到
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核实确认,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省委维
护社会稳定办公室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主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掌
握情况,拿出处理方案和建议。
3、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管辖,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向上级机
关和当地政府汇报,采取紧急应对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4、协调小组根据需要调集人员、车辆和相关设备、物资,各处
室、厅直各单位应当服从指挥,积极主动配合。
5、当自身力量无法控制事态发展,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武警、
公安等有关单位请求支援。
四、保障工作
(一)宣传教育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形势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建
设系统干部职工的稳定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
6(二)人员力量保障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好三支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工作
基本人员力量:
1、工程设
陕西省建设厅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