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的修正
(一) 修正公式
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修正后的市值
────────= ───────
原除数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修正前的市值+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 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1、新上市-凡有成份股新上市,上市后第一个交易日不计入指数,自第二个交易日计入指数(上证180指数除外)。
2、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3、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4、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修正指数。
5、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在交易时间内突然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盘。
6、暂停交易─当某一成份股暂停交易时,不作任何调整,用该股票暂停交易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直接计算指数。若停牌时间超过两日以上,则予以撤权,待其复牌后再予复权。
7、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8、撤权-撤去成份股的权数,将其暂时剔除于指数的计算之外。
(1)被停牌的成份股于连续停牌第三日撤权。
(2)增发新股的成份股于增发股份发行日的前一交易日撤权。
9、复权-恢复成份股的权数,将其重新纳入指数的计算之中。
(1)因停牌而被撤权的成份股于复牌后第二个交易日复权。
(2)增发新股的成份股于增发股份上市后第二个交易日复权。
10、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11、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指数的发布
上证指数系列通过各种传播形式向国内、国外广泛发布。
1通过本所实时卫星广播系统向全国广播。
2通过路透社财经资讯系统(路透社)、德励财经资讯系统(桥)和彭博财经资讯系统(Bloomberg)向全球作即时报道。
3该指数同时刊登在本所每日公布的《行情日报表》、每周公布的《行情周报表》和每月发行的《上证统计月报》上。
4该指数同时通过国际互联网(因特网)每日对外公布,网址。
5该指数每天还将通过本所"电子信箱",于收盘后以"电子报表"方式,向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在内的各传播媒体传送。
※名词解释
1、A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B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3、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外资股;
4、除权报价-由上市公司分红、送股、配股等行为引起,由证券交易所在该股票的除权(息)交易日开盘时发布的参考价格,用以提示交易市场该股票因派息或发行股本增加,其内在价值已被摊薄。
(1) 派息
除息报价= 除权前日收盘价- 每股红利;
(2) 送股
除权前日收盘价
除权报价= ───────
1 + 送股比例
(3) 配股
除权前日收盘价+ 配股价格×配股比例
除权报价= ─────────────────
1 + 配股比例
(4) 派息、送股、配股
除权前日收盘价- 每股红利+ 配股价格×配股比例
除净报价= ───────────────────────
1 + 送股比例+ 配股比例
指数计算说明
·基日
假定选择六个股票作为成份股,分别计算三个指数:指数I、指数II、指数III;其中指数I包括股票A、B、C,指数II包括股票X、Y、Z,指数III包括全部六个股票;三个指数均以基日股票总市值为基期,基期指数分别定为:指数I:100点、指数II:1000点、指数III:100点。
当日汇率:/ 美元
类别 股票 股本数# 收盘价(元) 市值(元) 总市值(元)※
I A 10,000 80,000
B 8,000 72,000
C× 5,000 12,000 164,000
II X 7,000 70,000
Y 9,000 180,000
Z 6,000 48,000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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