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过程自检、巡检管理规定
装配过程自检、互检、巡检管理规定
1. 目的
将自检、互检、巡检工作与工序控制紧密结合,对每一工序的质量问题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放过,剔除不合格品,使其不能投入下工序或出厂,从而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工序生产过程产品中零部件的装配检验。
3. 检测依据:
按照图纸、检验指导书执行。
4. 定义
:
自检:操作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对自已操作的零部件或半成品按照《作业指导书》与IPQC 的要求进行检查,装配后合格品贴标示卡放待检区报检,不合格品挑选。在下述情况下,必须自检后才能开始装配;
a)工作开始时要装配的工件是否符合规格型号,有无混入、生锈、变形现象;
b)调换操作者后加工的工件是否摆放有序,是否符合规格型号,有无混入、生锈、变形现象;
c)更换(调整)工艺装备或更换模具后加工的工件,装配时是否有装
不紧,配合不到位的现象;
d)更换材料后加工的工件,是否有色差,手感是否有异常,装配时是否有装不紧,配合不到位的现象;
自我检验的依据: a)检验指导书; b)作业指导书
互检:
互检:是指操作员对上工序流入本工序加工的半成品按照《作业指导书》与IPQC的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品继续加工,不合格品退回上工序或返工(并在标示卡上注明原因);
:
a. 按照检验指导书中的第3项性能检验实施
b. 工人作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戴手套、产品堆叠、作业指导书、自检记录属实)
c. 工艺文件是否有效,是否及时执行或更换
d. 作业文件下发或更换时,作业者是否进行培训
巡回检验的依据:a)图纸 b)检验指导书
5. 工作程序:
. 自检
,各工序操作者必须做好自检和标识,在操作者缺乏检测手段时, 也应对单个工件的外观和装配过程中的质量进行自检,然后再进行装配。装配后放待检区由检验员检查,合格品转入下道工。
格品做好标识,第一时间通知生产负责人按照不合格管理规定实行。未经检验合格,不得流转下道工序。
,要求按工序种类填写自检记录,便于追溯。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标识卡,内容填写“工序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数量、生产日期、自检人”,并固定放在装配件的最顶端或贴在托盘或箱体上。
互检
,操作步骤和使用材料及设备;
,不偏袒不避讳不徇私:有无遗漏操作步骤,操作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并按照《不合格控制程序》规定内容处理;
·:
,IPQC员进行制程中巡检,在巡检过程中,IPQC员必须核对生产作业人员是否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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