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违宪审查实践及启示.doc瑞典违宪审查实践及启示
瑞典违宪审查实践及启示
瑞典一向以其社会民主、经济发达和全面福利闻名于世。在长期执政期间社民党是怎样实行宪政民主,是怎样通过违宪审查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本文主要在这方面做些探讨。
一、通过民主斗争走向宪政
瑞典《政府组织法》、《王位继承法》、《出版自由法》和《议会法》等宪法文件最早制定于19世纪初期。但由于瑞典工业化发展缓慢,这些以权力平衡为准则、以制约王权为宗旨的国家大法在后来的半个多世纪里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其法律中关于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财产与收入等诸多限制,把90%以上民众排除在国家事务之外,使得国王得以继续维持对瑞典国家的专制统治。
社民党1889年成立后,立即把实现普遍的平等的公民选举权作为宪政民主追求的首要目标,并就此与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自由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1902年5月15日在自由党提议下,议会首次讨论普选权问题。同一天社民党在全国发动12万多人上街游行支持这一正义主张。这次议会虽然没有就选举制度改革做出任何决定,但迫于舆论的强大压力,议会不得不原则上同意进行此项改革。
为了赢得主动,1907年保守党就此提出了妥协方案。这个在保守党和部分自由党议员支持下得到议会批准的选举法案,决定不再对下院选举人和被选举人提出财产要求,但要求他们是年满24岁、服完兵役并连续三年交纳税收的男性,从而授予大多数男性公民以选举权。在上院选举中对被选举人的年收入要求被降至3000克朗或有5万克朗的财产。在省市议会选举中(上院议员主要由省市议会推选产生),富人和其财产的选举权被限制在穷人的40倍以内。这些改革虽然继续把妇女排除在政治选举之外,%%。
1911年大选中首次实行这一选举制度,社民党在下院中的席位由35席增加到64席,成为议会第三大党。(87席)。1917年大选后社民党(86席)与自由党(62席)组成了以自由党领袖为首相的联合政府。在保守党大选惨败的情况下,国王不得不承认了得到议会多数支持的、有社民党参加的两党联合政府,从而接受了议会至上主义的原则。瑞典从此由君主制走向了君主立宪制。
1918年春两党联合政府在议会提出了普选权法案,主张给妇女以选举权并取消对选民收入和财产的要求。这一法案在议会下院得到通过,但被保守党控制的上院否决。同年德国战败,皇帝被黜,欧洲大陆革命气氛空前高涨。瑞典到处是饥饿与贫困,革命或动乱一触即发。联合政府抓住这个时机在秋天议会特别会议上再次提出普选权法案。在国内外空前压力下,瑞典国王率先转变立场,保守党代表在议会也放弃了抵抗,从而使普选权改革法案获得通过,有选举权的民众由占总人口的19%猛增到54%。
1921年大选后,这项改革正式写入宪法,从而为瑞典实行宪政民主奠定了基础。1926年著名的社民党理论家尼尔斯卡莱比(Nils Karleby)这样说:金钱和选票都是人们施加影响的方式。同等的财力和同等的选票都是人们所向往的。平等的选举权虽然并不能给人以同等的影响,但选举权可以成为购买力的补充。通过普选权人们可以赢得进行国家干预的机会,进而影响购买力的分配。(尼尔斯卡莱比:《面对现实的社会主义》,瑞典时代出版社1976年版,第276页)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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