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滇池流域水体达标方案
(2016-2020年)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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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域概况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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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环境质量现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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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污染现状调查与预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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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水环境问题诊断和识别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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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脆弱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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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发挥不足 13
,水质较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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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体达标系统分析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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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任务及措施 19
滇池草海、外海昆明市控制单元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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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22
进一步完善健康水循环体系 23
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23
加强科技支撑,提高监管能力 25
船房河昆明市控制单元 26
8、重点工程和投资匡算 28
9、目标可达性分析 29
10、保障措施 30
强化责任主体 30
加强组织保障 30
分解落实责任 30
加强能力建设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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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考核问责 31
推进流域联防联治 31
建立跟踪评估机制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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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滇池是世界关注的高原湖泊,是国家考核云南省和昆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的18个不达标水质断面之一。国家下达的《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滇池流域有3个断面纳入国家考核断面中18个地表水体不达标断面,其水质目标为:“2018年草海达到Ⅴ类;2020年外海达到Ⅳ类(除CODCr≤50mg/L外)、西坝河新河村入湖口达到Ⅴ类”。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开展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滇池流域未达标断面,全面诊断和识别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及不达标原因,建立污染物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以水质改善为导向,合理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削减目标,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治对策措施和骨干工程项目,为滇池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目标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6)《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7)《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开展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8)《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9)《昆明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10)《昆明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11)《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12)《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
(1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方案》;
(14)《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15)《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16)《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根据断面水质达标要求,以未达标控制断面(节点)以上的控制单元作为工作范围,以不超越本地级市行政区界为原则进一步细化控制单元,将控制单元内不同水环境功能区/水功能区的水域向陆域延伸。
滇池流域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考核断面共有19个,3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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