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支持和促进自贸试验区
前海蛇口片区建设发展宣讲会
2015年7月21日
前言
深圳海关一直以来都将支持和促进前海蛇口片区的建设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作为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前沿,自贸试验区的定位不是政策的“洼地”,而是制度创新的“高地”。
前言
在总署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措施的基础上
根据前期我关走访地方政府、企业,了解听取诉求
主动创新,注重地方特色
推出我关支持前海蛇口片区建设发展的30项支持措施。
深圳海关支持措施
一
创新海关监管制度,促进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
二
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促进自贸试验区稳增长调结构
三
支持新兴贸易业态发展, 促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
四
支持发挥区域产业优势, 促进粤港澳深度合作
五
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自贸试验区贸易秩序公平公正
侧重于通过海关等部门自身的主动改革,让企业受惠于政府部门的改革红利
侧重于企业积极参与,海关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发展需求,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满足企业需求
侧重于海关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能,为企业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创新海关监管制度
(一)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上海自贸试验区14项
我关已复制推广8项
先进区、后报关
批次进出、分送集报
卡口智能化
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
简化无纸化通关随附单证
集中汇总纳税
融资租赁
保税展示交易
一、创新海关监管制度
(一)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批次进出、分送集报
解读:允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分批次进出的货物,可以先凭报关申请单办理货物的实际进出区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以备案清单或者报关单集中办理报关手续。
一、创新海关监管制度
(一)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先进区、后报关
解读: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境外入区环节,允许经海关注册登记的区内企业凭进境货物的舱单等信息先向海关简要申报,并办理口岸提货和货物进区手续,企业在区内进行理货后,再在规定时限内向海关办理进境货物正式申报手续,海关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分析进行有效监管的一种作业模式。
一、创新海关监管制度
(一)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简化无纸化随附单证
解读: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线进出境备案清单以及二线进出区报关单取消部分随附单证,简化通关手续。
下一步我关将进一步简化企业上传随附单证种类,包括:企业申报时可不同步上传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通知企业补传或转人工纸质审核。
一、创新海关监管制度
(二)深化自贸试验区通关一体化改革
通关一体化改革
解读:企业可以自主地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和通关模式,以往需要在多个海关办理的手续可以在一个海关办理。目前该项措施已在港区(码头区)实施,下一步我关将结合分署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的统一部署,将前海湾保税港区园区纳入通关一体化范畴,并逐步推广实施。
一、创新海关监管制度
(三)落实“三互”提高自贸试验区通关效率
“三互”
解读: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单一窗口
解读:企业通过统一的公共平台,仅需填制一份电子表格,即可将相关信息向不同的政府部分申报,并由系统将处理结果自动反馈到企业。
关检合作“三个一”
解读:“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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