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审批指南
市管河道范围内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行政许可。
4、行政审批事项
市管河道范围内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地市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第三十八条
湛江市水务局。
企业、法人
(1)范围条件:①湛江市市管河道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跨河、穿河、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等②工程设施涉及或影响的范围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
(2)技术条件: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妨碍防洪抢险;对河道行洪纳潮、河势稳定、水流流态、水质、冲淤变化及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利工程安全的影响较小,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不收费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水务局业务科室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水务局业务科室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申请:按要准备材料和申请书,到市水务局进行审批申请
受理: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材料及条件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审批: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和组织专家评审;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办结:审批结果20个工作日结束后到市水务局领取
(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湛江市水务局业务科室提交材料;
(2)水务局业务科室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水务局业务科室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申请:按要准备材料和申请书,到市水务局进行审批申请
受理: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材料及条件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审批: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和组织专家评审;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办结:审批结果20个工作日结束后到市水务局领取
是
否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责任部门:建设管理科,责任人员:陈华南
受理
责任部门:建设管理科;责任人员:陈华南
受理回执
一次性告知
补齐补正
审核,组织审查
责任部门:建设管理科
责任人员:陈华南
办结
责任部门:建设管理科
责任人员:陈华南
申请材料
审批,出具审查意见
责任部门:建设管理科
责任人员:陈华南
审查不通过,通知申请人完善相关材料
(1)申请函
(2)建设项目所在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报告(批准前)
(4)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5)建设项目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的,提供第三人的意见
14、业务表格
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表
15、办理主体
湛江市水务局。
窗口名称:湛江市水务局建管科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30号水务局大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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