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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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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论文
中国财政税收体制
回顾、评价与展望
第一部分
财政体制改革历史回顾
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
1、1950-1952年,高度集中型“统收统支”财政体制。
特征:地方财政收入如数上缴中央财政,地方所需要的财政支出基本上由中央全额拨款,地方财政收支之间不发生直接关系。
原因:抑制恶性通货膨胀;恢复国民经济;保证抗美援朝战争
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
2、1953-1979年,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型财政体制。
特征:以中央集权为主,适度分权的财政体制。地方预算的收支管理权限很小,不能够构成一级独立的预算主体。
原因:适应国内政治、经济形式发展的变化,实行中央、省、县三级财政管理和分类分成、总额分成的收入划分模式,让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有所松动,但是集权特征没有改变,中央和地方“吃大锅饭”。
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
3、1980-1993年, “分灶吃饭”为标志的“分级包干”型财政体制。
原因:打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同“吃大锅饭”、中央集权过度的局面。
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
(1)1980-1984年,“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
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并以1979年的收支预算为基数,地方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节余部分上缴;地方财政收入小于支出的赤字部分由中央财政进行调剂或补助。分成比例和基数一定五年不变,在此期间,地方财政可以多收多支,自求平衡。
1980-1984年
目的:调动地方增加财政的积极性
对十五个省、区,中央将全部财政收入划分成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三个部分,共享收入的80%归中央,20%归地方。其它省、市、自治区实行定额上缴、定额补贴或保留老体制的做法。
除个别税种(如关税)之外,所有财政收入由地方负责征收,但所有的税基、税率和上缴利润的办法均由中央确定。
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
(2)1985-1987年,“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
和1980年财政体制主要区别在于:收入划分方法由分类改为分税法,即在两步利改税后的税种设置范围内,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1985-1987年
1985年,中央决定在划分收支的基础上,对各地方实行不同的分配办法
即凡地方固定收入大于地方支出者,实行定额上缴,凡地方固定收入小于地方支出者,中央确定一定比例留给该地方部分共享收入,若地方固定收入和全部共享收入全部留给地方仍不抵其支出,中央实行定额补贴
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
(3)1988-1993年,进一步改进原包干方法
1988年,中央决定实行一种新的承包体制。这个体制包括六种不同的办法,分别适用于六类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
1988-1993年
全国39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有37个地区分别实行不同形式的财政包干办法,即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额递增包干、定额上解、定额补助等六种方法。
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
对“分灶吃饭”为标志的“分级包干”型财政体制的评价
深度和广度都是建国来财政体制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虽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突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但是对原体制也有实质上的突破:
在收入划分上引入了分税法,改变了以往企业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方法,为真正实施分税分级式(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积累了实践经验。
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
4、1994-今, 分税制财政体制。
原因:打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同“吃大锅饭”、中央集权过度的局面。
深度和广度都是建国来财政体制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虽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突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但是对原体制也有实质上的突破:
在收入划分上引入了分税法,改变了以往企业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方法,为真正实施分税分级式(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积累了实践经验。
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1)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关税、消费税、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中央税
营业税(不含各银行总行、铁道部门、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地方税
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共享税
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2)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范围确定相应的支出范围
中央财政:国家安全、外交、中央国家机关经费(国防费、外交和援外支出),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
地方财政:本地区政权运转支出,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行政管理费、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等)
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3)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数额
以1993年为基期年确定基数
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税收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情况,核定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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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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