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
二、办理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2月14日公布,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告知记录应当留存备查”。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高密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受理中心(高密市康成大街1688号)。
四、办理条件
无。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基本流程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高密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二)电话咨询:0536-2323315。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指南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