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合作机制与对策研究
[摘要]加快京津冀人才合作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人才培养、人才交流、人才政策、人才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应按照“突破瓶颈、政策引致、优化配置、开放发展、高地集聚”的一体化发展思路,从顶层设计、政策衔接、多元主体参与、搭建利益纽带、实现内外循环、法制建设等方面构建人才合作机制,从人才发展与产业、资本、教育、平台、项目、制度环境相结合方面形成一体化政策保障。
[关键词]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合作机制;政策保障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7)03-0071-07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是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创新驱动的本质是人才的智力创造。归根结底,只有促进京津冀人才特别是科技人才一体化,打造创新人才高地,才能培育区域发展新动力,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区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因此,加快京津冀人才开发合作,是京津冀全方位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激发区域活力、支撑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势所趋。
一、京津冀人才一体化的历史梳理与发展现状
京津冀人才合作是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工作的展开而不断推进的。在京津冀?f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前,其人才协同工作可梳理为萌芽探索(1980 年代中期至 2003 年)、稳步推进(2004 年至 2010 年)和全面发展(2011年至2014年)三个阶段[1] ,这一时期比较标志性的成就是2005年三地政府在廊坊共同签署《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定书》,2011 年签署《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书》,协议书确立了京津冀人才合作的内容,提出从人才流动、人才智力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联系、展开合作,继而审议通过了《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宣言》。总体来说,这一时期的人才合作与同期的京津冀一体化工作一样推进较慢,涉及面较窄,涉及主体较单一,主要还是以政府及人事部门为主,各方动力不足。
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区域合作的急速升温为人才协同工作带来发展的新契机,京津冀人才合作驶入快通道,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见表
1)。在高等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三地成立了不同类别的高校创新联盟,开展了跨区域的校企合作,建立了三地智库交流平台等。在人才交流方面,举办了一系列京津冀区域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和人才协同发展论坛,成立了京津冀国家级开发区产业人才联盟等。在人才政策与措施协同方面,京津冀三地党委组织部门达成了“1+9”工作共识,成立了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部际协调小组,启动了《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等。在高端人才协同创新创业载体方面,“首都国际人才港”、京津冀技术转移人才实训基地、京津冀人才基地、中关村分园等陆续建设。
可以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的人才协同工作,与2014年之前相比成绩斐然。但是,从发展现状来看,由于深层次的区域合作机制尚未建立,行政体制机制的阻碍以及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等,区域人才一体化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深层次的人才协同机制尚未形成,三地间的政策衔接不够通畅,人才制度性障碍尚未突破,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完全对接,相互间的人才政策开放力度较小,且由于利益关系部分区域或主体参与动力不足,存在协同主体职能缺位现象。目前,如讨论呼吁较多的三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仍未实现,
2017年1月仅河北燕郊的燕达医院开通了异地结算试点;户籍身份所给予的北京、河北之间的教育、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福利和保障方面的政策差异更是难以破冰。
其次,京津冀三地科技人才之间存在“断崖”现象,人才一体化进程存在“短板”效应。河北省与京津两地,特别是与北京之间,不是简单的梯度分布,而是在人才数量、层次、创造力、结构及载体等全方位存在巨大差距(见表2、表3)。河北省的人口数是北京的3倍多,但在高层次人才数量上,2015年北京R&,,北京为河北的2倍多,北京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博士R&D人员更是远超天津、河北数倍甚至几百倍。人才创造力方面,,,,,河北的87倍,北京远超天津和河北。高校、研发机构和高技术企业是承载高科技人才的最直接载体,河北的高校数量高于京津,但质量上远远不及,113所高校中只有1所211高校,北京则达到55所;研发机构数量上,北京拥有389
所,而天津和河北仅有60所和79所;在人才载体的投入强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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