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批判”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书报告
一、作品信息
篇名:《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作者:卡尔·马克思
写于1843年底-1844年1月,载于1844年《德法年鉴》,原文是德文,中译文收入人民出版社1956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52-467页。
二、写作背景
1841年春,马克思大学毕业后曾想进入大学谋一哲学教师职务,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奈何当时普鲁士政府对待不同观点的知识分子禁止在大学内有讲学的自由。而马克思在这样的形式下毅然放弃大学谋职的愿望,转而决定通过从事学术研究和报刊工作,投入到社会斗争之中。之后马克思就职《莱茵报》主编。在任职期间,青年马克思在巴黎和法国的民主主义者、社会主义者以及德国的正义者同盟盟员建立了联系,观察了那里的工人运动,研究了当时先进的政治思想,他逐渐认识到自己从黑格尔那里接受过来的关于国家和法的观点与客观现实生活大相径庭,从中发现了矛盾。而这一发现又推动了马克思去注意被以往法律思想家所轻视的经济问题,并依此来说明国家、法和市民社会的关系。要达到这一目的,马克思就必须进行自我批判,即对深入他内心的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以清除寻求法的真理的巨大思想障碍。经过大量阅读等一系列准备工作,1843年末到1844年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由此应运而生。
三、内容简介
主要内容大概分为四个部分:一是,阐述对宗教批判就是对苦难尘世的批判的萌芽;二是阐述对宗教的批判必须转向对现实的批判;三是指出对德国现实合理的批判主要是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来实现的;四是提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实现“人的解放”。
全文一共48个自然段:1-7自然段着笔于对德国宗教的批判,马克思对宗教的批判独具一格, 一针见血地指出宗教的性质与弊端;8-21自然段则转回到对德国现状的描述,并且犀利地指出德国落后制度与英法等国家的差距; 22-27自然段马克思阐述了德国的法哲学理论;28-48自然段则表示了德国如何改变这种局面。
法哲学是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哲学,而是与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哲学信仰、哲学思维方式内在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法哲学进行批判是基本上是按照“宗教批判-哲学批判-实践批判”的思路进行的。马克思首先对德国宗教进行了批判,然后对黑格尔的法哲学进行批判,最后对德国革命实践进行批判。宗教批判是哲学批判和实践批判的前提,哲学批判又进一步为实践批判扫清了道路。马克思从对宗教的批判得出人的本质,又从对德国现状及德国法哲学和国家哲学的批判得出实现人类解放需要彻底的理论的来指导,最后又从对德国与当代其他国家的区别中得出在德国必须进行彻底的革命,这个革命必须由无产阶级来领导,只有这样,德
国才能实现“人的普遍解放”。
四、对黑格尔的法哲学进行批判的原因
德国的宗教批判为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主要是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
德国制度的落后是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必要性条件;
黑格尔法哲学是一切因素的最终原因,黑格尔法哲学,即国家哲学,是当时德国的官方哲学“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的到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终的表述”。《法哲学原理》被普鲁士王国当作官方哲学。
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神秘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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