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古代音乐发展的美学特征
越来越多的古代音乐研究的学者对古代音乐中的“清”开展研究,更有的学者将其作为古代音乐的核心概念。“清”能够成为古代音乐的重要范畴之一和其在古代音乐中的广泛使用是密不可分的,郭平先生对“清”是琴的最高境界这句话已经对“清”的重要性做出了判定,但是这一观点并没有被众多的音乐研究学者所关注。但是实际上,“清”不仅是在“清浊”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也对中国古代音乐审美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到了明清时期,“清”在古代音乐上的地位才最终被确定,同时“清”同“和”成为了古代音乐的审美理想。
一古代音乐的基本“清”、“和”
人们认识到“清”在古代音乐美学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从“清浊”对举的现象开始的。“声”、“音”、“乐”分别是古代音乐形成中不可缺少的阶段。“清”在以上三个阶段中的审美特征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声乐之间的互通理论在早期的音乐论述中就已经存在了,在我载中就有“声即音乐”的定义,以及新生即为新兴民间音乐的论述。但是在《左传》、《荀子》中已经对声和音做了明确的划分。在《荀子?乐论》中已经有所记载,文章中讲到声音是音乐组成的物质载体,在随后的古代文献中也承认了这一说法。到后来的《礼记》中关于音乐记载了当时的音乐已经具备声、音、乐的完整体系,音乐皆处于人性,寓情于其中,终形于声,声成为文,谓之音。上面这句话显示了凡是音乐都生成于人心,懂得乐理的人基本上是通晓伦理的。知声而不知音者,如同禽兽;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这句话充分说明了音乐的本源来自人内心的情感波动和变化,“声”是音乐最基本的物质元素,它产生的主要途径是人的情感冲动和变化,“音”是具有节奏的、有节制的“声”。“乐”是具有一定的长短,富有节奏变化并且能够传达社会伦理和人类情感的一种艺术。所以古代的人将“音”作为区别人和兽的重要标准,动物也是可以发出声音的但是动物的声音没有节奏,自身不懂的节制因而无法成为被理解的言说,更无法当做是“音”。“乐”的形成不仅在于其能够有节奏、节制地表达内心的情感以及传达信息和宣泄内心的情绪,而且可以对人们的社会道德水平和个人修养产生巨大而又重要的作用。
按照“清”的本义主要是指澄清的水的现象,“浊”同清是相互对立的,“清”和“浊”在意思上是相反的,这两个字最基本的意思就是来形容水的两种不同状态,在引申的用法中主要是形容社会的状况比较清明或是昏暗,在乐理上的引申还可以指高音和低音。这两个字在音乐上最早出现在东周时期,在《左传? 昭公二十年》中晏子论乐中有:
“声亦如味,一气……九歌相成也,清浊……周疏以相济也。”在两两相对的几组概念中构成了音乐最基本的元素,此时的“清浊”和“高下”一样成为了音乐中的高音和低音的代名词。音乐中的所有音质都通过相反的两个词进行代替,这样一直到春秋战国时期,“清浊”在早期的声乐论述中的例子经常会出现,由上可知,“清浊”在早期的声乐论述中是没有价值属性的,这两个字只是用来区分高音和低音而已。清音便是音乐中的高音,浊音就是音乐中的低音,是形容声音自然属性的一个名称而已。此后“清浊”逐渐开始成为中国古代声乐理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后来的古代声乐理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清浊”的逐渐分离和对“清”的审美认识
从以上文中可以知道,“清浊”最初只是作为最基本的区分高音和低音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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