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
一、采购预算:¥4,736,。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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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以上);
、施工、维护壹级资质(外省企业必须具备与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
三、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建设目标
“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是以充分发挥安全技术防范在各项公安业务中的作用,促进安全技术防范与公安业务工作的紧密融合,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目的。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各项要求,结合创建“平安龙湖”活动,以积极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为目标,建设、整合社会报警与监控信息资源,建立有效的城市综合报警监控体系和机制,提高公安机关在动态、复杂环境下,驾驭、控制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为指导思想建设的项目。
本期“平安龙湖”视频管理应用平台扩建项目是“平安龙湖”视频监控平台二期工程中的重要建设部分,在原有汕头市龙湖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项目建设基础上针对视频监控平台进行扩容、升级,将遵循“多实战应用、高标准实施、高效能管理、为实战服务”的要求,坚持“需求主导、整合资源、分步分级建设,确保质量、注重效益
”的原则,扩充资源和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包括部分社会视频资源。从社会治安监控实战出发,同时结合城市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相应需求,快速提升龙湖区城市管理在社会治安监控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另外,为了保证项目先进性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还应能够具备不断的扩展、升级、汇接能力。保证能基于本期的平台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系统扩容,逐步实现“大融合”、“大智慧”、“大数据”的目标。
(二)项目费用安排
项目一次性包干预算资金人民币4,736,,分别为设备与材料直接费用、施工费用。
(三)项目需求如下:
1、项目建设应遵循《转发省综治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年规划(2012-2014年)>的通知》(粤公通字[2012]165号)建设标准和要求。
2、整个项目资源应能在权限控制下共享,龙湖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相关基层单位、派出所监控室、治安执勤点能够按照权限实现各类应用。
3、新扩建机房设置在区公安分局内部,指挥中心、机房应安装环境监控、报警系统,机房要提供空调温湿度传感器、视频监控、布撤防等功能。
4、指挥中心大厅显示设备、幕墙等,改造成符合高清运作模式,LED要更新,所有显示设备和系统需具备高清接口。显示系统能够支持各类视频源的显示。
5、指挥中心大厅显示系统能够显示GIS电子地图系统,使监控点能够直观显示在电子地图上,并能根据点击监控点显示对应实时视频和调阅历史录像,且能够搜索街区分布、派出所辖区范围、村居委会、治安岗等位置。
6、龙湖社会平台要规划足够容量,为各派出所、相关村居,以及水利、档案、文化、卫生、科技、校园等行业场所的视频监控接入“平安龙湖”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奠定基础,确保今后对社会视频资源实现管理、实时浏览、下载、日志统计等功能。
7、中标人应对项目按照国家、公安部等标准,对项目进行深化设计。包括:图纸、施工指导书等。
(四)项目工期要求
工期: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含夜间作业时间),采购文件所规定施工总工期在合同执行施工期间保持不变(除不可抗力外),不因工程复杂性等因素而顺延工期、不得以停电停水等任何理由予以延期或其他变动而作任何调整。除采购文件或合同约定外,工期不得调整。
(五)项目维护要求
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
1. 在免费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及第三者的破坏外,其它因素造成的故障,中标人须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
,7×24小时响应。
:1小时电话响应,电话中无法解决的,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维修。
,若因中标人未及时响应报修而造成的损失,其一切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并在质保费用中扣除。
5. 中标人应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维护和软件升级。
6. 提供完备的记录。巡检、维护、软件升级、维修等记录应按月提交用户确认和存档。
(六)项目培训要求
现场实地培训,中标人应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培训,使用户能正常、有效地使用系统的全部功能。
(七)特别说明
:国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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