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责任贷款清收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贷款资产管理,加大和增强责任人员的清收力度和紧迫感,推动全市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改变清收工作滞后的局面。联社对责任贷款在原认定责任的基础上(除个别重新认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责任贷款清收考核方案。
一、责任人员的清收目标(以##年末贷款余额为准,下同)
在职人员
1.##年前直接责任贷款:
(1)1 万元以内(含1万元)收回70%本金及利息。
(2)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收回25%本金及利息,不足8000元的收回8000元本金及利息。
(3)10万元以上收回20%本金及利息。。
2.##年前工作责任贷款:
(1)1万元以内收回60%本金及利息。
(2)1万元至10万元收回1万元本金及利息。
(3)10万元以上收回2万元本金及利息。
3.##-##年责任贷款
(1)1万元以内的收回65%本金及利息。
(2)1万元至5万元的收回50%本金及利息。不足7000元收回7000元本金及利息。
(3)5万元以上至10万元收回45%本金及利息,。
(4)10万元以上收回40%本金及利息。。
退休(职)及内退人员
退休(职)及内退人员有直接责任贷款的每人每月扣300元偿还借款本息。工作责任贷款要求每年协助信用社上门催收一次(要有回执),暂不追究。若由于责任人员不闻不问导至丧失债权,则视为直接责任贷款追究。
二、责任贷款的清收与责任追究
对信用社干部职工各类责任贷款,市联社建立《责任贷款台帐》,按年度下达清收计划,实行比例和期限双向合议,按月考核公布,采取在岗和进笼清收、行政查处的方式,督导清收。信用社干部职工责任贷款一律实行终身责任制,责任人系统内调动的由原单位开出责任贷款明细清单,调入单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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