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
定义:平时月经规律,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临产称过期妊娠(postterm pregnancy)。
病因:可能与胎儿肾上腺皮质功能有关。
头盆不称时,容易发生;
无脑儿畸形不合并羊水过多时易发生;
缺乏胎盘硫酸酯酶;
内源性前列腺素和雌二醇分泌不足而孕酮水平增高。
病理:
胎盘:胎盘功能正常、胎盘功能减退。
羊水:过期妊娠时,羊水量明显减少。
胎儿:
正常生长;
成熟障碍;
宫内生长发育迟缓、小样儿。
对母儿影响:
胎盘病理变化
胎儿巨大
胎儿窘迫
新生儿窒息或围生儿死亡率增高
诊断:
核实预产期:
依据月经规律及变异情况;
依据孕前基础体温升高的排卵期推算;
两地分居者,依据性生活日期推算;
依据早孕反应出现的时间推算;
依据孕早期妇检时子宫大小推算;
依据胎心音出现时间推算;
依据B超检查双顶径、股骨长、头臀长推算;
子宫符足月孕周、宫颈成熟、羊水量减少、孕妇体重不增加或稍减轻视为过期妊娠。
诊断:
判断胎盘功能:
胎动计数;
测雌三醇与肌酐(E/C)比值;
了解宫颈成熟度:
胎儿监护仪检测:
羊膜腔镜检查:观察羊水量及颜色以了解胎粪污染程度,确定有无胎儿窘迫。
B超检查:测定胎儿双顶径(BPD)、股骨长(FL)、腹围(AC)值以推断胎龄,了解羊水量以及胎盘成熟度。
羊水检查:穿刺羊膜囊行羊水泡沫震荡试验,了解胎儿肺成熟度,同时可行羊水染色体检查。
处理:
产前处理:
如已确诊过期,有以下情况之一终止妊娠:
宫颈条件成熟;胎儿4000g或IUGR;胎动计数12小时<10次或NST无反应,CST阳性或可疑;持续低E/C值;羊水过少或羊水粪染;中度或重度妊高症。
终止方法视情况而定:经阴道分娩;或引产;或剖宫产。
产时处理:
注意预防胎儿隐性窘迫或死亡;
适时应用胎儿监护,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适时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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