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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卫医发〔2013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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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卫医发〔2013〕13号
石景山区卫生局
关于开展院感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医疗机构内的感染流行,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定于4月下旬组织专家,对辖区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检分诊工作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在患者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点。制定本医疗机构接诊患者的就诊流程,按照发热病人就诊流程做好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预检分诊台必须要配有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剂等物品。
二、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发现传染病的按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准确报告。
三、加强培训及防护工作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各类人员有针对性进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方面知识的培训,并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对实习、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工勤人员应当掌握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加强无菌观念,了解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清洁与污染的区别,洗手的意义和方法以及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等。
督导安排
自查
各单位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前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政执法科报书面自查报告(加盖公章)。
现场督导
1、时间
督导时间为4月下旬。
2、内容
见附表(《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表》)。
3、督导组组成
督导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成员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人员和区院感质控办专家组成。
  4、被督导单位
采取抽查的形式确定被督导的医疗机构名单。
5、结果反馈
现场进行结果反馈和专业指导,将在全区医疗机构大会反馈整体督导情况。
联系电话:88605106 88605041 医政执法科

石景山区卫生局
2013年4月18日

石景山区卫生局 2013年4月18日印发
附表
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表
医疗机构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不适用
备注(填写检查问题)
组织管理
访谈医疗机构法人
查看组织管理相关制度
提问院长在院感管理中的责任(提问院感上报制度)
在制度中是否体现相关人员的责任
有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相关制度并有效落实
查看无菌技术规范(静脉输液、肌肉注射、皮试等)、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上报制度、手卫生制度、保洁制度等院内感染制度
对照制度检查管理者的日常检查、反馈、持续改进记录
对照制度查看执行情况(检查2项制度落实情况)
岗位职责及继续教育
查看医院院感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岗位职责
提问院感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岗位职责和院感基本知识
院感管理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情况
查看院内感染管理人员接受院外培训的记录或证书
医院有关于预防医院感染方面的全员培训(无菌操作、洗手等)
查看院内培训记录,访谈接受培训的人员对培训内容的了解程度
布局、环境
治疗室环境清洁,物品表面无灰尘
实地查看治疗室,环境清洁,物品表面无灰尘,有定期清洁记录
治疗室分区明确,物品摆放合理
实地查看治疗

石卫医发〔201313号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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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静雨蓝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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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