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卫医管发〔2011〕719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创建“平安医院”
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医疗单位:
按照卫生部、中央综治办、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安医院”活动的意见》(卫办发[2007]118号)要求,为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执业环境,建立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2011年全省的“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由厅医管处牵头进行综合评比和省级验收工作。现将全省创建“平安医院”检查评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市(行署)卫生局各推荐1所地市级“平安医院”(哈尔滨市可推荐2所),由各地市考核命名后将该医院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和各地市全年总结材料于2012年1月10日前上报至省卫生厅医管处。
二、省级医疗机构2011年将命名5所“平安医院”,包括各系统所属三级医院,请申报单位将创建工作总结材料于2012年1月10日前上报至省卫生厅医管处。
三、请申报省级“平安医院”的各医疗机构准备好相关材料,省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2年1 月份进行考核验收、命名授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地市级申报医院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同时听取地市级创建工作小组汇报全年工作(具体抽查名单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市(行署)卫生局和各系统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报材料必须及时,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1份,字数要控制在2000以内。
联系人:武震王晓杉
联系电话:0451-85985914(传真) 0451-85985927
电子邮箱:******@hljwst.
附件:黑龙江省省级平安医院考核细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平安医院检查验收通知
抄送:卫生部医管司,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厅机关相关处室。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65份
附件
黑龙江省省级平安医院考核细则(试行)
(一)创建目标及减分标准
创建目标
内容
具体要求
考评方法
责任单位
分值
扣分标准
实得分
1、医疗执业环境良好(9分)
1-1医院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1-1-1成立创建组织机构
查阅资料
医院
1
未成立组织不得分;组织不健全扣1分
1-1-2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创建活动,制定并落实具体工作方案。
查阅资料
医院
1
无方案不得分;,不落实倒扣1分
1-1-3工作人员知道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熟悉具体内容。
查阅资料、现场考查(1-5人)
医院
2
1-2执业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1-2-1年度内未发生封堵、冲砸医院医闹及欧打医务人员的事件。
查阅资料、现场了解
公安
2
发生1起扣1分
1-2-2医院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查阅报刊等资料,现场察看
医院
1
发现医院发布违规广告扣1分
1-2-3医院无超范围执业、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为
现场检查
医院
2
有一项倒扣1分
2、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27分)
2-1医德医风良好、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到位。
2-1-1大力开展医德医风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按卫生厅《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试行)》对医德医风及法制教育的评价项目要求得分率
按《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试行)》相关项目进行考评
医院
2
得分率每少3%扣1分
≥95%。
2-2基础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医疗费用达标。
2-2-1基础管理(含核心制度、岗位职责等)、质量(含“三合理”与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等)、服务(含流程、环境等)安全(含隐患排查,差错、事故防范等)、费用(含价格、费用公示等)等,按省年度省医院管理年活动考评细则,要求得分率≥90%。
按医院管理年活动考评细则进行考评
医院
8
得分率每少2%扣1分
2-3患者安全评估达标。
2-3-1按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中国医院协会下发的年度患者安全目标,通过行业评估达标。
依据《患者安全评估标准》进行行业评估与考评结论
医院
3
不达标不得分
2-4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计量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
2-4-1所有仪器设备符合国家环保、卫监、计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合理与安全使用。
查阅资料、现场察看
医院
3
做不到不得分
2-4-2健全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使用与管理制度。
查阅资料、现场考核
医院
3
无制度或不落实不得分
2-4-3健全落实药
黑卫医管发〔201〕719号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