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
4.1 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
4.2 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
4.3 境内路段因凝冻、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连续引发交通事故的;
1.
4.4 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
4.5 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2 应急组织体系
1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2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
7223481、7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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