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成都市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业评价制度为落实成都市关于素质教育实施要求,根据《成都市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教学指导意见》《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20**学年度下期公共基础7门课教学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对我校学生学习评价规定如下,望所有教师遵照执行。
一、平时作业:
1、作业布置:作业要有计划性、针对性,作业量要适中,对不同类型学生、不同类型题目,提出不同要求,不搞“一刀切”。布置作业要关注学生的差异,注意作业的开放性和自主性,增强作业对不同学生的适应性和选择性。
2、作业设计:语文根据中职语文训练特点,配置相应的听说读写作业,配套练习。数学和英语设作业本和配套练习册。物3、作业数量:语文、数学、英语、等所有理论科目课后留课外书面作业,但各科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其他实践科目学科不需布置课外书面作业,但可以根据学科实际布置预习、复习、实践活动等活动作业作业教务处每月检查一次,不定期抽查。
5、作业批改:
(1)凡教师布置的作业必须批改。
(2)作文批改祥批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作文祥批要有50字左右的批语。
(3)基础训练和配套练习册要按正规作业对待,全批全改。
(4)作业批改要规范,要有等级(评语)、对错符号和批改时间。批语可以使用分数,可以使用ABCD四个等级。
(5)作业批改要及时,讲评要及时。
二、项目考核(平日质量检测)1、项目考核等平日质量检测主要用于反馈教与学的信息。测验题体现课标要求,密切联系实际,以考察学生技能为主,重视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控制机械记忆性题目的比例。考试完成后教师要及时进行讲解和总结。
2、考试次数根据单元数量在开学初制订教学计划时一并确定。项目考核的次数不得随意更改,两周不能超过1次。
3、项目考核时间在集体备课时同年级一同确定班主任可以予以汇总学生各科成绩,作为分析学生学习情况的依据,但不得在教室内公布张贴。教师不得公开宣读学生分数。(来自:..)三、期末考试或抽考,调研考试1、学校每学期组织统一考试两次,即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
2、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卷面可以使用分数,在学校汇总后总评实行等级制。
3、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教师不当众宣布、不得张贴成绩不以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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