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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ppt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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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一、修订的基本情况二、条文解析一修订的基本情况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省政府1999年11月11日以第52号令发布了《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这一《办法》的施行,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了污染治理效能,促进了污染减排工作。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污染物呈刚性增加趋势,总量减排任务日趋繁重,《办法》的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现实要求。一修订的基本情况(一)1999年颁布的《办法》没有系统的设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法律义务,在《办法》修订过程中明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义务,特别是设定建设应急设施义务,规范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行为,保障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保障高标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已经成为污染减排和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迫切要求。一修订的基本情况(二)1999年颁布的《办法》侧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重点内容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职权,以及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但现实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主要是排污单位的自行管理行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能代位排污单位自行管理的义务;一修订的基本情况其次,对防治设施的管理,已经从单独的达标排放管理变为达到标准、总量要求和环评批准文件要求三位一体的管理;第三,防治设施的管理已经呈现社会化、专业化管理趋势,设施运行、监控、监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大量涌现;第四,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已经从以人监督为主,发展为以人监督和自动监控并行,这些现实变化急切要求尽快修订《办法》。一修订的基本情况(三)修订《办法》是法治统一的必然要求。1999年制定的《办法》实行后,国家颁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我省也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南省环境监察办法》等法规、规章,许多规定已与《办法》内容冲突、或者表述不一致,影响到执法工作。同时,原来的各级环境监理机构,已经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按照现行《办法》进行执法,名不正言不顺。为保证法治的统一性,必须对《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初稿是由省环保厅负责起草的,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讨论、修改。按照立法程序的要求,省环保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分别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到部分企业进行调研,了解环保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听取群众、企业代表意见,同时还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办法》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咨询论证。在充分研究整理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逐条进行了梳理和研究,采纳了其中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办法》。重点修订的几个问题《办法》不分章节,共25条,依法采用全面修订的方式,现将几个重要的修订内容说明如下:(一)关于监管机构原办法规定,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理机构是防治设施的具体监管主体。2005年,省环保厅成立了“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省辖市和县级环保局成立了环境监察支队(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据此,将执法主体名称修改为《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防治设施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对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修订的几个问题(二)关于总量控制国务院2011年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一项新的控制指标,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我省原有办法没有体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这一要求,仅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国务院上述意见的要求,新《办法》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控制要求”(《办法》第六条)和“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以及环评批准文件要求”(《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重点修订的几个问题(三)关于法律责任和义务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着排污单位不履行或不能很好履行管理防治设施责任、委托无资质单位管理防治设施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为了有效制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促进减排工作的开展,新《办法》对有关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明确了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也相应的增设了企业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便于环境监察部门和执法人员按照省厅制定的监察执法规范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这也是本次修改的一个重要内容。《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属省政府规章项目,2013年11月6日省政府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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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