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学习过程积分办法
湖北省新课程学分管理规定为:每模块修习学时为36学时,学分为2分,其中过程表现分数为40分,36分及以上为A(优秀),32分-35分为B(良),28分-31分为C(合格),28分以下为D(不合格);模块修习考试(考查)为150分,110分及以上为A(优秀),100分-109分为B(良),90分-99分为C(合格),90分以下为D(不合格)。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全班同学语文模块学习的过程表现和考试结果,对每个模块语文成绩采取能力学分制,包括书写、默写、展示、作业、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一、积分内容
(一)过程表现(60分)
在全年级组织的考试中,书写美观者每次可获1-2分。
限在早自习时间进行,默写后由同桌或自己用红色粉笔改正,改正不彻底不积分。同一个内容每人只能默写一次,每次默写应在80字左右。自主默写:全对积3分,错误不超过五处积2分,其余积1分;点名默写:全对积2分,错误不超过五处积1分,其余不积分。
⑴课前预习展示
展示全对积1分,讲解清楚(以掌声判断)积1分。
⑵小组讨论展示
代表小组展示讨论结果积2分,特精彩者积3分(以掌声判断)。
⑶作业讲解
讲解内容为课时作业、综合检测、考试卷,讲解前可请同学帮助、老师指导,也可查阅资料、申请网络查询。由讲解人事先到科代表处申报,以大题为单位,每大题积2分,对大家启发特大或规律总结十分经典的讲解可积3分。
⑷质疑
有价值的质疑积1分,解答质疑积1分。
⑸感受生活
在轮休返校后进行的“感受生活,留下感动”时进行,讲解自己生活中看到、听到等令自己感动的事,先叙述事件经过,再谈自己的感悟,讲解时间不超过5分钟,一次积2分,精彩者积3分(以掌声判断)。
⑹竞赛活动
在学校组织的语文活动评选中,表现突出,可积1-2分,在班级(含科代表)组织的语文学习经验交流、语文竞赛、梳理探究等活动中表现优秀者积1分。
⑴配套作业
包括课时练、综合检测。作业分A、B、C、D四等,认真完成作业并对错误处用红色笔改正一般为A等,每获一个A等积1分,没有交作业、应付差事或有较多没完成为D等(因事因病请假期间没交作业或没完成作业除外,但应在作业本中用纸条说明情况),每获一个D等扣1分,获B等、C等不积分。
⑵作文
包括表达交流、小作文。表达交流和小作文由老师评分或小组互评结果积分,小组互评时只要作文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基本符合文体要求、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迹较工整、小组成员评语全面,可积1分,优秀者积2分。
⑶语文摘抄
摘抄本由科代表每次轮休返校后组织小组进行一次评选,优秀者可积1分,每小组可推荐1-2本参与全班展览,在全班摘抄本展览中被评为优秀者可积2分。
(二)模块修习考试结果(150分)
以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卷面分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为等次评价基础,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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