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电商团购合同团购服务协议甲方:乙方:武汉上好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奥山世纪城项目选房当天推出房源,拟开展一次专项团购活动。甲方出于自身购房需求,自愿加入乙方组织的此次团购活动,双方并就相应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具体条款: ,正式成为乙方会员,方能获得本协议项目的团购资格。 2、乙方将按照《团购服务协议》上填写的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如因甲方通讯方式变化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获知购房信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凭《团购服务协议》客户联和POS单客户留存联及收据,在购房时享受购房优惠一次。此协议转让、涂改无效。此次团购优惠仅限于乙方的会员,且在开盘当日有效,非会员不得享受该优惠政策。 ,表明甲方已使用了专项购房会员服务,请持收据及《商品房买房合同》与乙方联系办理发票开具事宜,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即告终结。当甲方成功购房后,因甲方原因取消购房的,则甲方已支付乙方元整的会费不予退还。 ,甲方在项目开盘日起90日内凭《团购服务协议》客户联、会费收据、身份证明与乙方办理全额会费退费手续。乙方于手续办理完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费,退费时乙方不得收取甲方任何手续费用,乙方不承担款项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以及任何第三方产生的相关责任。退费后双方权利义务随即终止。若甲方没有成功购房且在项目开盘日起90日内未办理全额会费退费手续,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退款,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会费不予退还。 《团购服务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业主应为同一人,且一人只能认购一套房源,每一套房源仅限享受一次《团购服务协议》所界定的团购优惠,该团购优惠不能累加。 ,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购房优惠服务并成为乙方会员,支付本协议中的会员费,以此签名予以确认。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一联:存联电商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协议编号: 甲方:成都开发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地址: 联系人: 乙方:成都电商好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地址: 联系人: 鉴于:甲方是一家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销售企业,乙方是一家具有网络平台推广、房产中介、房地产营销代理资质的企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项目提供房地产电商销售推广服务以及甲方为所有电商会员提供**项目的独家专项优惠事宜,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内容、期限及其他甲方系**项目的开发销售主体,乙方有合法权利利用电商网的网络资源以及配套电商产品服务体系为甲方提供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在合作期间对所有在售房源的独家电商销售工作。乙方为甲方全方位提供以下【5】类服务: 项目网络展示及后台数据维护服务。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电商网平台媒体网络展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排行榜、专栏、搜索列表等推广介质。购房直通车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不少于【3】台专属购房直通车服务,负责接送购房者 CALL客团队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话呼叫中心免费呼叫服务。线上产品服务乙方为甲方、购房客户及渠道方提供免费电商网、电商网APP、房易宝APP、带客宝APP等电商全系产品使用。双方合作期为3个月,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1月31日止。合作期间内,甲方为所有电商会员提供5000元_抵总房款4%专项优惠,该优惠以购房者“电商会员”身份为界定标准,而无论其订单方式为线上或线下,甲方均承诺电商会员除享有项目现场提供的一切购房优惠政策外,以上专项优惠是电商会员可叠加的独享排他优惠,且为低于本项目同期市场价的优惠价格。甲方承诺,以上购房优惠服务可用于购买**楼盘的全部在售户型。凭此优惠购买的商品房与正常销售的商品房享有同样的服务和保障,该商品房的其他有关情况以购买人与甲方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所有客户的团购服务费由乙方向客户收取,并向客户出具《入会申请书》及收款票据等。若已在乙方缴纳会员信息服务费的客户在甲方项目开盘时未购买签约,或客户在与甲方签署认购协议后要求解约或退还会员信息服务费的,不论基于何方原因,乙方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退还客户。乙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客户的带客、认购及签约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期内,甲方应指定相关人员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本协议到期甲乙双方未能续签,或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乙方退场的,乙方有义务对于已经向其支付了电商团购服务费用但未成功在**项目成功购买房屋的乙方会员客户,乙方须于该客户提出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电商服务费用,若未按时退还,将可能对甲方形象、商誉等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引起法律纠纷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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