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试行办法(2005年9月26日院务会讨论通过)为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选拔对象与要求(一)选拔对象:接受学历教育的二年级科教类硕士研究生。(二)选拔要求:;;“硕博连读”的有效证明。二、接受硕博连读生的学科专业与导师要求:。。三、选拔与考核:(一)初选学院根据第一学年的全院统开课程(高级宏观经济学(1)、高级微观经济学(1)、高级计量经济学(1))成绩,按2:1的比例确定选拔对象的范围,凡课程成绩符合标准者即取得报名资格,入选学生自愿报名,确定初选名单。(二)考核在初选研究生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各学院组织对初选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资格认定考核,考核分两阶段进行。(1)列入初选名单的研究生须填写《厦门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生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有关个人基本信息,提交院系考核小组考核。初选人报名时只报学科,不报导师。初选人在第一学期内(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充分运用第一学年所学的高级宏观经济学(1)、高级微观经济学(1)和高级计量经济学(1)等现代经济学及其相关专业知识,提供一份所申报专业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该计划必须包括:选题、文献综述、研究框架、研究大纲、研究内容、拟研究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生遴选领导小组,各系所组织专业选拔小组负责遴选工作。选拔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者的研究计划进行考察、答辩和评分,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比例筛选(各专业入选人数最高不超过本专业提出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博士导师数,最低淘汰比例为本专业报名学生数的1/3),选拔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选拔小组由各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进入选拔小组的副教授应具有博士学位,知识结构新,科研能力较强。每个专业选拔小组成员5人,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外系的其他二级学科的教师。遴选结果经学院遴选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人复试资格审核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和研究生院主页公示一周,并将其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在学院主页上公示一周,候选人如有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2)初选人第二学年必须加修博士研究生统开课程:《高级微观经济学Ⅱ》、《高级宏观经济学Ⅱ》、《高级计量经济学Ⅱ》和《经济博弈论》,其中前三门课必须达到博士学位课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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