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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卷第期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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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主持人:中国逻辑学会秘书长邹崇理研究员
主持人语: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本刊编委孙中原教授,今年上半年在台湾东吴大学讲学
期间,为本刊组织了台湾学人研究中国逻辑史的一组文章,这些文章有:李贤中教授在《孟苟辩论观比较》中,将焦点转向
盂苟在表达形式上的相同性与差异性,对原始儒家从不用“辩”发展到用“辩”,从用“辩”发展到关注“辩”的方法、“辩”的原
则,以及对“辩”的基础——“正名”思想及其相关因素进行探讨。林修德的《墨庄认知模式的异同》从认知主客体及其互相
影响等层面,分析墨庄认知模式的异同与互补关系,认为主客二元模式可成为主客一元模式的过渡形态,并评价了两种认
知模式的价值意蕴。英国留学台湾的研究生德龙在分析了西方汉学家陈汉生关于古汉语的一些论断的不足的基础上,探
索古汉语对墨辩概念论、真理观和语言论的影响,写出《古汉语与墨辩的语言论》。为加强两岸学者的交流,特刊出上述文
章,以飨读者。
此外,杨宁芳博士在《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探究》中,讨论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及其意义,肖娴在《逻辑的反
证:同一替换原则是否“失效”》一文中通过对有关解决方案不足的分析,得出结论:“同一性替换原则换效”的命题不成
立。对此,可以争鸣。
孟苟辩论观比较
李贤中
东吴大学哲学系,台湾台北
秘不: 秘簪齐. : 密秘
摘要:探讨孟苟对辩论的态度、内容、方法等问题,指出孟子的“不得已之辩”和苟子的“君子必
辩”,对孔子“君子无所争”的主张有所超越。盂荀辩论观是儒家在表达形式上的对外响应,包含
着儒家思想的深化发展。盂苟辩论观的差异在于,孟子虽然使用辩论方法,却没有把辩论作为探
讨对象。苟子则不但使用辩论方法,还探讨辩论自身的相关问题。通过盂苟辩论观的比较,指出
儒家思想若要继续发展,应通过辩论厘清内部理论纠葛,因应外在哲学理论的挑战。
关键词:辩;义利之辩;三惑之辩;君子必辩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一—
爷乖. 泰尔尔
所谓“辩”,《说文解字》:“辩,治也从言在辛、辛之间。
辩,罪人相与讼也,从二辛。”段注:“治者,理也,为治狱孟荀对辩论的态度
也。”清人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指出:“辩,假借为辨。”
《说文解字》:“辨,判也。判,分也。”“辩”除了“治”、“辨”意孟子约公元前一前生于辩论盛行的战国时
之外,还有:别、明、正及泛指一切对立思想、观点之间的争代,那时诸子百家争鸣趋于高峰,孟子是其中的佼佼者。
论、辩论等意。“辩”一方面是思维主体个体的思维活动, 孟子的弟子公都子曾问他:“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敢问何
是该主体从不同的事物中,认识、区别、选择之意;另一方也”孟子日:“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孟子·滕文公
面又是思维主体间的表达沟通活动。本文依循上述下》可见孟子是自觉地把辩论作为驳斥敌论、证成己说的
“辩”之内涵,探讨孟、苟对“辩”之态度、内容、方法及其对必要手段。孟子为何采取“辩”的方式呢孟子之所以要
儒家思想发展的意义。“辩”,就客观因素而言,是一治一乱的历史循环,到了孟子
所处的时代,已经社会失序、正道衰微、邪说淫辞并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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