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旱灾害应急预案范文水旱灾害应急预案范文(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目录 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领导机构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事机构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3预防和预警机制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总体要求Ⅰ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信息的报送和处理指挥协调与紧急处置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发布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 6善后工作救灾防汛抢险物资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保险防汛防旱工作评介 7奖励与责任追究 8附则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市**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1总则编制目的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保证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以及邻近市区发生但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理。水旱灾害包括:洪涝、台风、风暴潮、干旱、供水危机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防汛防旱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各区(镇)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各区(镇)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防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有防汛防旱任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领导机构区领导 1、区长负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工作; 2、分管副区长为区防指指挥,具体负责全区防汛防旱工作; 3、其他区领导根据区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分赴各地指导防汛防旱工作。指挥等级 Ⅳ级(蓝色预警)时,由区防办主任(水利局局长)或副主任主持协调相关工作。 Ⅲ级(黄色预警)时,由区防指副指挥(水利局局长)指挥协调相关工作。 Ⅱ级(橙色预警)时,由区防指指挥(分管区长)指挥,成立工作组。 Ⅰ级(红色预警)时,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挥决策,成立工作组。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水利局内。区防指组成区防指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武部、水利局、公安局、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区委农工办、应急办、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卫计委、环保局、粮食局、安监局、民防局、供销总社、东方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气象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中石化**公司、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人武部、公安局、水利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如有人事变动由区人民政府(或区防指)每年发文明确。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非区防指成员单位,除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汛防旱工作外,积极协同和支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指挥、副指挥职责指挥(区政府分管区长)职责:主持召开区防指成员会议,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主持重要的防汛会商会,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的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命令,签发报灾等重要的上报材料;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请示**防指、**市政府、**军分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抗洪抢险。副指挥(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区防汛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全区防汛防旱重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副指挥(区人武部领导)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要求和上级军分区的命令、指示,组织、协调驻吴部队和武警中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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