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非公有制企业申报任职资格条件一、申报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工作努力,尽职尽责。二、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原则上参照各系列《试行条例》。(一)员级职务具有完成辅助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从事一般的技术、经营和管理工作,解决生产、技术、经营、施工工作的一般问题。完成本职工作,通过基础、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2、高中(相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3、初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二)助理级职务具有完成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知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能独立解决生产、技术、经营、施工工作中的一般问题,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通过基础、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经考核合格。2、取得大专专业(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3、高中(相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二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员级满五年。(三)中级职务基本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技术、专业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和经济效益,能主管企业的技术、经营等工作,通过基础、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3、取得大专专业(结业)证书、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4、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四年或任助级职务满四年。三、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推荐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一)技术员(经济员)1、获县(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县(市)级企业家称号者。2、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以上,在县(市)级以上刊物或专业会议上发表专业论文或技术交流。3、临海市希望企业中层管理人员。4、小型企业厂长、副厂长。5、获国家专利者。(二)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1、获县(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台州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获台州市级企业家称号者。2、任技术员满三年以上,在台州市级以上刊物或专业会议上发表专业论文,技术交流。3、临海市实力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希望企业副厂长(副经理)。4、获国家实用新型技术专利者。(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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