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docx摘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经过长足发展,正逐渐向着深度和广度发展。如何进一步的完善和推进,已成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遇到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入手,分析我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促进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能健康有序的发展。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是国家行政的主要命脉,但又属于相对较为特殊的一类群体,如何制定一套具有我国特色又切实可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以便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调节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实现社会和谐和老年人退休生活生活进一步保障就尤其重要。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大都是来源于政府的财政,养老保险的发放以退休时的基本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发放,我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到1997为起步阶段,全国有28个省区、市的1700多个地市、县开展了试点,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 1998年到2005年为发展阶段,很多试点地区,都在从自身实际出发,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也纳入了参保范围,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数在不断扩大。 2005年到2015年为进一步完善阶段,事业单位中的教师、退伍军人、高科技人才等特殊人群的参保、续保、转保问题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使得该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2015年至今为不断发展创新阶段,国家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这次改革本着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基本思想,突出了改革的协调性,有助于形成共识,更好的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从养老保险的保障功能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个大雇主——财政,改不改都能保证养老金发放。但从整个经济运行看,只有企业的改革而无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就建立不起来,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健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就会受到影响。 1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对滞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自建立至今,没有基本法律支撑,直到2014年,国家才颁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但该决定的实施还需要很长的一个阶段才能看到效果。 2分制制度对现行管理制度的阻碍。现行的管理制度阻碍了进一步的改革,以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政策的制定由人事部门负责,养老保险政策的制定由劳动部门制定并实施,现在虽然统一合并为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但由于多年的工作分别管理,使得衔接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间断,部门之间出现相互推脱等问题,使得该制度不能顺利的进行改革。 3改革中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有限。国家公务员和大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直接创造价值,无论是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基本上由国家财政承担。目前,我国财政收入来源单一,远远不能满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所需要财政投入。在这种情况下,改革中财政如何投入,是启动这项改革要面对的又一个问题。 4保障形式单一,参保覆盖率不够全面。从目前的发展来看,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的形式还是比较单一,不能够满足社会不同阶层对养老保险的基本需求,同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目前参保对象的有限性,把部门人员排除在外,不能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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