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生家长接送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收成完小乙方: (学生监护人)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就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事宜,经学校与学生本人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一、根据法律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二、学生监护人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每天按照放学前5分钟到校门前等候,如果家长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概由监护人负责。三、在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若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交通等事故或意外,其责任均由学生本人和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承担,与学校无关。四、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五、通校生在家里不得留宿他人,也不得在其它地方逗留和夜不归宿,否则后果由监护人负责六、如果因条件制约,无法接送的,孩子在自行上学、放学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七、通校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课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校各执一份。九、本协议由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一经签订将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盖章):收成完小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班主任签字:2014年8月25日住校生家长接送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收成完小乙方: (学生监护人)为了确保通校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一、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合一。二、学生在回家途中不准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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