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安全生产目标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的顺利施工,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目标”,我公司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证、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重教育,抓违章、除隐患、作预防,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检查落实。本安全生产目标为:做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力争控制小事故发生率为零,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及保证措施一、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保卫体系由于本工程交叉作业多,施工面积大,施工难度大,安全生产和现场保卫尤为重要,为了有条不紊地组织安全施工,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按施工区域分别确定专职安全员,各生产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一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体系。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制度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当地职能部门总包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委员会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为首要责任人)安全员(教育技术)安全员(检查)安全员(检查)安全员(综合管理)兼职安全员及施工人员2、安全控制程序直至完成工程项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验证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验证伤亡事故处理安全检查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管理要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安全目标三、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进入现场的人员控制(1)施工人员必须持有五证(身份证、暂住证、劳务证、健康证、上岗证)齐全,由项目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无证不准上岗。(2)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如:电工、电焊工、安装工等),由项目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3)进场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生产三级教育卡(公司、现场项目部、施工队三级),并对施工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填写三级教育安全卡。2、施工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1)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技术的具体措施及安全纪律的奖惩制度(具体由公司工程部安全总负责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制定)。(2)对各工种和各施工班组制定安全技术规程(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制定),由安全员对各工种及各施工班组组长、组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组员签字。(3)对现场的吊装设备、总包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总包制定安全技术规程(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制定),由安全员带队定期检查,并制定完善齐全的安全台帐。3、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和安全台帐(1)现场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安全大会,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所有工人)参加,并做好会议纪要和全体人员签到。(2)每周召开一次项目安全生产碰头交底会,由项目专职安全员主持,各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班长参加,做好会议纪要,并全体人员签到。(3)专职安全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施工班组及施工工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到工作。(4)项目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上岗检查记录,班组长每日做好安全生产“三上岗”记录,并由全体组员签字。(5)施工现场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由施工队填写三级动火许可证,项目专职安全员批准,并由安全员对专职防火监护员进行工作交底,填写好交底书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许可证一般有效期为七天)。(6)现场的小型机械,如:电焊机、手电钻、手动葫芦、冲击钻、切割机、射钉钻等,每月检查一次,并填写好检查表。4、劳防用品使用的规定现场所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防用品必须经国家安监合格,并有合格证的劳防用品方可使用(由项目安全员检查并备案)。5、建立完善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四、施工现场“八不准”和施工违章处罚条例为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野蛮施工,保证每个施工人员的安全,特以业主规定为依据,现场实行“八不准”:(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3)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4)模板及易腐蚀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5)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6)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7)吊装设备未经检查(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8)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1、进入施工区域,不带安全帽或帽扣不扣,穿拖鞋、高跟鞋者,硬底鞋、每人次罚款50元。2、高空、临边或高地二米以上不带保险带者,如被查获,将当即令其离开工地。3、无电焊操作证而私自操作及玩弄电器者,每人次罚款100元,累积两次者清除出场。4、喝酒及带小孩子进施工现场罚500元,电焊工焊接时将短焊头随意乱扔,及电焊作业无防护措施,无灭火器、接火斗者,每人次罚款50元。5、使用不安全的电箱和电器设备(包括电焊设备缺防护罩等),乱拉、乱拖电线,每人次罚款100元。6、在工地仓库、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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