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称论文.docx一、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内核与绩效在讨论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之前,我们先看一下一个流传甚广的有关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的故事。 1968年,我在芝加哥大学做助理教授,。我问文章要有多少才可升级?答曰据我所知,从来不计多少。再问发表的学报声望计多少?答曰从来没有想过。再问多取几个名衔怎么样?答曰没有谁管你的名衔。没有博士也可升级?当然可以。我再问一篇文章也没有发表过,可以升级吗?答曰可以的。我又逼问连文稿也没有一篇,也可以升级吗?答曰那会比较困难,但要是你能多说话,表达你的思想,若够分量,升级单靠口述是可以的。作为经济学研究重镇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在这种教师职称评审模式下,迄今培养了9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这种教师职称评审模式可以被称为能力最大模式,即是以被评审者在评审期内的最大能力为测量对象,若评审期内的最大能力达到或超过职称晋升的能力标准,被评审者获得职称晋升,否则,被评审者的职称保持不变。这种模式看重的是被评审者在评审期内的最高绩效水平。而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则呈现截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我国高校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过程中,对于教师在大学的两项基本职能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表现均有规定,在人才培养方面,除了对教学工作量有明确要求,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以及课程建设等工作上规定得甚为含糊。在一个教授不愿上讲台的潜规则下,完成教学量对于那些想晋升的教师来说实在不是一件难事。但是在科学研究方面,其要求则是一种硬约束一是规定了认定期刊的范围;二是规定了在认定期刊发表论文的数量。不能达到在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最低数量要求的教师,则不具有参加学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即使达到在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最低数量要求的教师,也只意味着他取得参加学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最终能否实现晋升,还要看他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技奖励通过量化后所得到的分数是否比别人高。事实上,在科研方面的量化要求构成了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模式的内核。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模式可以被称为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即是以被评审者在评审期内的以科研为主的能力总和为测量对象,若评审期内的能力总和达到或超过职称晋升的能力标准,则被评审者获得职称晋升,否则,被评审者的职称保持不变。这种模式认可不同水平绩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也不知何时,我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演变成目前的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在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演变进程中,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或许是一开始被采纳是因为其他的原因,甚或完全是出于偶然,尔后这种模式之所以得以持续,乃是因为它能使它产生于其间的组织能够胜过其他组织。我国高校在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奉行的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促进了我国科研论文的生产力,使得我国成为名副其实的科研论文大国。但是,最初的制度发明者们对于这种模式所带来的弊端是始料未及的。这也正如哈耶克所言,制度是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亦即无数独立的决策和行动的非意图的结果。这种模式也给我国高等教育和学术界带来严重内伤。 。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过分强调了科研的绩效,而弱化了对教学的要求,再加之高校的收入分配以及相关福利待遇都与教师职称密切关联,因此,这是一种对教师将主要精力配置于科学研究的内在激励。对于教师而言,如果说教学是不可不承担的,那至少也是可以轻松应付过关的。这就是科研吃教学的教学漂移现象。就连副教授、教授给本科生上课这种天经地义的事情都需要政府红头文件来保证,我们能否认教学没有受到冲击吗?。由于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认可不同水平绩效之间的可替代性,教师便会追求更多数量的低质量工作绩效,通过低水平工作绩效的数量累加来替代高水平工作绩效。也就是说,教师在此评审模式下,有发表短、平、快文章的动力,而没有甘愿坐冷板凳、追求高质量学术创新的意愿。鉴于学习效应,那些高能力的教师也会逐渐采取类似的策略选择。如果有足够多的人争相效仿这一行为,就会在共同体内形成一个临界多数,从而———逐渐地———策略行为就被制度化了。面对科研成果的数量要求,有些教师可能会铤而走险,在科学研究中进行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而面对广大教师发表论文的刚性需求,一些学术期刊为了谋取利润公然贩卖版面,诸多教师为了职称早日晋升,也积极参与这种钱学交易之中。上述种种学术浮躁、学术注水、学术腐败行为严重污染了本该神圣的学术环境,严重制约了学术创造性,使得我出现严重的不对称。关于对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检讨以及所带来的上述不良后果的批评早已频繁见于学术期刊以及大众媒体,部分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以及高校领导也在公开场合对目前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表达了极大担忧。但检讨、批评与担忧也仅仅止于口头,以科研为主的能力累加模式仍然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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