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而糖尿病的相关危险因素——%%,预示着糖尿病正成为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因此,为最大限度发现我市糖尿病病人并规范患者治疗和自我管理,全面开展糖尿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和干预随访工作,逐步降低糖尿病的发病水平和改善居民健康状况,特制定本筛查工作方案。二、目标1、2011年4月31日前完成全市范围的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工作;2、对筛查发现的糖尿病病人及高危人群进行定期随访管理,并对管理效果进行分析评价。三、筛查标准为提高糖尿病病人的发现率和资金有效利用率,筛查工作重点围绕下列高危人群进行:(IGT或IFG)者;(双亲或同胞患糖尿病);﹝体重指数﹙BMI﹚≥24Kg/m2﹞;﹙出生体重≥4Kg﹚的妇女;﹙血压≥140/90mmHg﹚和﹙或﹚心脑血管病变者;(≤35mg/dl,)和/或高甘油三酯血症(≥250mg/)者;,且常年不参加体力活动者。四、筛查与建档1、筛查渠道和方式依据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标准,逐村(社区)逐户或依据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进行高危人群筛选和确定,筛选过程发现未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要及时给予建档。前期组织大规模人群筛查以快速血糖仪测量为主(各单位可自购),血糖仪按工作原理一般分为光化学法和电极法两大类,各单位在购买和使用血糖仪时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注意了解仪器的特点和特殊要求。筛查时要按要求对样本采集和测量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对筛查发现的空腹血糖≥(100mg/dl)者,应建议其进一步明确诊断。2、复核鉴别糖尿病诊断标准是依据临床症状、空腹、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水平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的空腹和2小时血糖值来进行判定。对筛查发现的血糖异常者,要根据诊断的标准方法进一步确诊;对于血糖处于临界水平者,两周后重复检测空腹血糖或OGTT,以进一步明确诊断。明确诊断为糖尿病者,纳入糖尿病患者管理;诊断为空腹血糖受损或糖耐量减低者,纳入糖尿病高危人群管理。3、建档管理对复核确诊的糖尿病病人,均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已经建立健康档案者要及时对档案中的个人及家族史、行为危险因素、血糖测量结果等信息进行更新并录入网络。为糖尿病病人及时建立专项管理卡,并将信息录入到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疾控管理——糖尿病管理子系统,进行定期随访管理。对复核诊断为空腹血糖受损或糖耐量减低的糖尿病高危人群,因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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