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教程第一章经济法导论二、单项选择题第1版第1、2次印刷时单项选择题共有20道题目,2010年12月27日第3次印刷时,保留了17道题目,将原第1版第1、2次的第33页中的第14题(C、第17题(D、第34页中第18题(A删除,题序相应变动。后延续。三、多项选择题五、。,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以诉讼解决,也可以事后就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支付违约金,也可要求撤销合同,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二、单项选择题三、多项选择题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有经营自主权。,因为该企业设立时没有明确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胡某应承担无限责任,花某不承担责任。,理由: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理由:甲认为“本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正确的,而由此推定“会计记录真实与否紧要”则是不正确的,企业无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都应该会计记录真实。。理由: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理由: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合伙人内部转让财产份额的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合伙企业违约,应接受定金制裁,即向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60万元,但由于返还的定金足以补偿因合伙企业违约而给B造成的损失,故无须再支付赔偿金。。。因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为没有获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为合伙人之间内部转让财产份额须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需要评估作价;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丁以劳务出资不妥;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应标有“有限合伙”字样。。理由: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债务抵销合伙人自身的债务。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全国高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划——经管类专业统编教材新编经济法教程不明确的,由合伙企业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缴出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杨光的观点错误。理由:首先该企业协议只在杨光与乙之间有效;其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理由: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其中一个合伙人偿还了该笔债务,则该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多偿还的部分。、乙、丙、丁的主张均不能成立。甲虽退伙,但对退伙前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投资形式不影响法律责任的承担;丁应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乙、丙、丁均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某一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美国公司投资比例应不低于2525%%即101000万元。;同时,适用法律不明确。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二、单项选择题三、《公司法》规定的有:甲公司委派李某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经过招聘,聘任吴某公司董事并经股东会表决通过,聘任徐某担任公司总经理,丁不担任任何职务。不符合规定的有:乙公司委派周某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因在于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丙公司委派洪某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监事,原因在于董事与监事不可兼任。(1丁与戊合资设立了白水房地产有限公司,丁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原因在于同业禁止。(2未经公司同意,周某代表公司与长河水泥厂签订了借款合同,出借人民币300万元给水泥厂。原因在于不可作为法定代表,无权代表。。:(1评估作价。(2备案。,并对其余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余股东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连带承担。:(1筹备公司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向已缴纳股款的认股人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抽逃出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公司法》第199条规定,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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