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村土地置换)操作流程1、为充分发挥增减挂钩试点的综合效益,土地整理不仅仅限于原宅基地,而是农村区域土地综合整治。2、农民以宅基地换房设计为三种形式:一是村内置换;二是村外镇内置换;三是镇外置换,包括进县城和城市。3、指标收益有两种:一是新增耕地指标,按现行省内异地置换委托补充耕地设计,不是市场定价,而是市级政府之间的博弈;二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指标和指标对应地块两种不同模式设计。4、村内置换,集居点仍然是集体建设用地;镇内置换,集居点征用为国家建设用地;镇外置换,进入城市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市场。5、立足于市场化操作,政府以项目形式的投入作为补充资金来源。一、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村委会负责协调服务”的工作模式,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规范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1、区县市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试点镇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案制定和政策研究,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行策划和包装,统一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组织提供服务,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部署、起草文件、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2、试点镇和试点村所在镇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抽调机关得力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宣传政策;研究制定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股换保障的具体办法;测量及认定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住房面积,计算置换面积,签订置换补偿协议及货币补偿协议;做好维稳工作。3、试点村成立工作小组。由支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挂钩试点项目和置换办法进行村级民主决策,发动农民积极参与;组织引导成立土地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以宅基地换房协议、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协议等文件;组织农民选房分房,搬迁入住、腾空旧房、归还原宅基地;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二、开展调查研究1、区县市为责任主体,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资料为基础,对试点镇村进行调查摸底,查清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分析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和节约建设用地的潜力,了解劳动力转移就业状况、农户生产生活条件。2、初步确定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农民集中安居点位置、规模和建设步骤。3、初步选定增减挂钩试点一期工程建新拆旧项目区。4、组织草拟《土地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意向协议样本。5、草拟《农民以宅基地换房的置换办法》和《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的置换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置换申请样本。三、广泛征求意见1、依法就项目区选点布局、集中居住建设、置换办法、合作社章程、流转办法等政策文件组织听证,充分听取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意见,形成文件草案。2、了解掌握农民群众对村内异地置换住房、镇内异地置换住房、镇外置换住房三种方式的意愿;如果镇内异地置换住房的农户达到一定数量,还要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确定集中安置点位置,做好安置点的征地拆迁或置换搬迁准备。3、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项目实施方案、置换办法草案进行村级民主决策,有90%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形成正式决议;农民自愿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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