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武术概述中华武术,源远流长。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活与斗争实践中,逐步积累和发展起来的一项宝贵的文化遗产。武术的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风格独特。它具有强身健体,防身自卫,锻炼意志,陶冶性情,竞技比赛,娱乐观赏,交流技艺,增进友谊的功能,是一项具有广泛社会价值和民族文化特色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1、武术的概念武术的概念,是人们认识、研究武术的基本依据。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时期对武术概念的表述不尽相同,它的内涵和外延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武术本身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从历史上看,有不少归属武术类的名称。春秋战国时称“技击”(属兵技巧一类);在汉代出现了“武艺”一词,并延用至明末;清初又借用南朝《文选》中“偃闭武术”(当时泛指军事)的“武术”一词;民国时“国术”;新中国成立后仍沿用“武术”一词。随着历史的变迁,冷兵器的逐步消亡,专用武术器械的生产及拳械套路的大量出现,对抗性项目、武术竞赛规则的制定,武术已演化成为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武术的体育化使其内容、形式及训练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也在不断变化。发展到今天,武术的基本定义可概括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搏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武术不仅是一个运动项目,而且是一项民族体育,是中国人民长期积累起来的一宗宝贵的文化遗产。2、武术的特点武术运动有着与其他体育项目相同的共性特点,也有着与其他体育项目不同的个性特点。较为显著的有以下三个不同点:(1)寓技击于体育之中武术最初作为军事训练手段,与古代军事斗争紧密相连,其技击的特性是显而易见的。在实用中,其目的在于杀伤、制服对方,它常常以最有效的技击方法,迫使对方失去反抗能力。这些技击术至今仍在军队、公安中被采用。武术作为体育运动,技术上仍不失攻防技击的特性、而是将技击寓于搏斗运动与套路运动之中。搏斗运动集中体现了武术攻防格斗的特点,在技术上与实用技击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从体育的观念出发,它受到竞赛规则的制约,以不伤害对方为原则。如在散手中对武术中有些传统的实用技击方法作了限制,而且严格规定了击打部位和保护护具,短兵中使用的器具也作了相应的变化,而推手则是在特殊的技术规定下进行竞技对抗的。因此,可以说武术的搏斗运动具有很能强的攻防技击性,但又与实用技击有所区别。(2)具有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民族风格既讲究形体规范,又求精神传意、内外合一的整体观,是中国武术的一大特色。所谓“内”,指心、神、意、气等心志活动和气息的运行;所谓“外”,即手、眼、身、步等外在的形体活动。内与外、形与神是相互联系统一的整体。武术“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特点主要通过武术功法和技法来体现。“内练精气神,外练筋骨皮”是各家各派练功的准则。由于武术动作是从格斗攻防技术中提炼出来的,因此要求手到眼到,手眼紧密配合;手脚相随,上下协调;意领身随,以气催力;意识、呼吸、动作必须内外合一,形神兼备;动作快速有力,静则稳如磐石,动则有韵律,节奏非常鲜明。(3)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武术的练习形式、内容等丰富多样,有竞技对抗性的散手、推手、短兵,有适合演练的各种拳术、器械和对练,还有与其相适应的各种练功方法。不同的拳种和器械,有不同的动作结构、技术要求、运动风格和运动量,分别适应人们不同年龄、性别、体质的需求,人们可以根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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