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专家评审费一、项目信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名称审批类别专家评审费行政收费二、依据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中规定:专家评审收费按照申报高级职称收费标准执行(含会议资料、各市人事部门和省直各归口部门资格审查)、初评、联评费用80元/人。三、受理机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四、审批机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五、办事条件河北省内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的专业技术人才。六、申请材料1、设区市人社局或省直归口部门推荐报告一份;2、呈报表、一览表;3、事迹材料;4、奖励证书;5、著作论文;6、毕业证;7、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注:其中1—3需提供书面资料及电子文档,4—7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注:“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七、办理流程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的专业技术人才在递交申报材料类时缴纳360元,其中80元用于各市人社部门和省直各归口部门资格审查、初评、联评,280元用于省人社厅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会。办理时限即来即办。监督方式电话投诉:88616678(厅纪检监察室)信函投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050051)办公时间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办公电话0311-88616776、88616703、886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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