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府办发〔2015〕238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2015年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要点的通知县政府有关部门:《云阳县2015年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相关工作,并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衔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15年11月30日前将年度节能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县发展改革委,县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我县2015年度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自查报告,报经县政府审定,于12月10前报市发展改革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20日云阳县2015年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要点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36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80号)等要求,我县2015年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包括9个方面48项具体任务。一、加强目标责任管理(一)%以上,完成市下达的“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委、县统计局)(二)%以内。(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统计局)(三)将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指标纳入201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四)按时将年度节能目标上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比重下降。(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统计局)(二)由主管部门独立科室负责组织节能审查工作,保证能评工作的独立性。(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委)(三)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节能评审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四)对项目后期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委)(五)落实能源消费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委)(六)第三产业增加值(现价)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2014年上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统计局等)(七)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落实非化石能源利用政策措施,确保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全县一次能源消费量比重达到13%。(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统计局)(八)建立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确保煤炭消费量占全县一次能源消费量比重比2014年降低。(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委、县统计局)三、实施重点节能工程(一)组织实施县级重点节能工程,并保证项目的真实性。(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等)(二)研究制订我县燃煤锅炉更新改造及淘汰方案,出台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改造资金,确保年底前完成2014-。(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委)(三)继续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四)统筹整合县级节能有关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四、强化重点领域节能(一)加快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质监局)(二)做好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验收工作,及时将验收结论上报。(责任单位:县经信委)(三)按国家要求推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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