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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突发事件紧急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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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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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部门
1 目的
建立一个紧急情况非常规处理方法,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2 范围
公司内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
3 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操作人员。
4 内容
在紧急情况下,处理事情的总原则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在紧急情况下或出现异常时,现场操作人员应停止规定的程序操作,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应急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各部门负责人,如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尽快赶到现场,协调指挥。
事件处理完毕,生产部门、质管部门、工程部门等相关部门安全责任人应立即召开现场会议,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或改进措施。如属外部客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应制订出应急办法,并确定相应措施。如属内部管理等原因造成的问题,应查找事故原因,追究各级人员的责任。
事情处理完毕,部门负责人应写出书面报告经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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