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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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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兼具融物和融资的功能,以融物为表现形式,内容却是融资。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里指的是传统的租赁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共性,在实践中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明法律事实的重要证据。所以法律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传统租赁合同的合同形式可分为两个层次:,一般来说租赁物价值较小,租金较低,租期也较短,证据易于收集。所以合同形式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2. 租赁期六个月以上的,往往租赁物价值较大,租金较高,租期也较长,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当事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所以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以便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特别提醒: 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的,一般应当推定合同不成立。但是,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的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完全履行,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即使没有按照规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而在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融资租赁有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参与,通常由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合同(有些情况下,还可能出现出租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合同、承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设备供应合同等等)构成,其内容是融资,表现形式是融物。传统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有期限的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该租赁物。租赁合同只有两方当事人。 。传统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没有特别的限制。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所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只能是法人。传统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没有特定的限制。 ,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而在订立传统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已经拥有了租赁物。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而是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以自己现有的财物出租,或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购买财物用于出租,总之出租人事先是拥有租赁物的。在融资租赁中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是没有相应的经验去选购租赁物的,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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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