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庄一中关于教师师德考核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最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建设,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师德水平,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学校日常生活行为,树立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意义师德考核是学校对教师全面管理和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师德考核结果是教师评先树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培训学习等方面的重要依据。通过师德考核,能引导教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爱国守法、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和学校日常生活行为,明辨是非,自觉抑制不良行为。通过师德考核,能引导教师不断培养良好的公民素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扎根教育,淡泊名利,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潜心教研,创新提高。全体教职工应进一步提高加强师德建设和师德考核的认识,自身的言行应接受社会、家长、领导、同事、学生的监督,努力促进自身的全面健康发展。二、教师师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及程序教师师德考核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综合考核一次,同时将师德考核贯穿于全学期的教育、教学过程之中,每学年将上下两学期的考核结果综合,各占50%,其结果即为本学年的师德考核结果。考核采取教师互评、干部评议、家长评议、学生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同时,将教师的工作状况、工作实绩、日常教育、教育、教学行为和学校日常生活行为纳入到师德考核之中,奖优督劣。学校建立师德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领导及教师代表为成员,具体实施对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35%以内,师德考核小组应及时、认真、准确地检查、记录、统计各种师德考核结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公正无私地记录教职工良好的师德表现和不良的师德言行,及时记入个人档案,确保师德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公开,充分发挥师德考核及其结果的积极作用。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主要依据。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服从组织领导,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2、师德日常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要求行为。3、出勤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出满勤、干满点。4、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主要从尊重学生、备课与上课、作业与批改、教学反馈与校正、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5、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察教职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等。6、奖励三、考核办法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学期、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一)计分办法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30分)由本单位的领导、同事、学生、家长(或施教区干群代表),对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并对其测评结果按人员分类汇总。测评总分值100分,测评内容主要包含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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