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第一章刑法概述演变过程:广义刑法: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刑法解释:根据主体不同的分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①立法解释: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需要明确法律含义的情况下对法律所做解释。解读:实质为立法解释提供合法的依据而已,法理上立法者不解释法律的。②最高司法机关(两高)对法律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注意: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三者区别仅仅是主体效力不同,在解释方面受到同样限制。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理解角度:围绕限制国家刑罚权,保障公民权。(1)成文的罪行法定:排斥习惯法;刑法渊源只能是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刑事成文实体法律规定。【仅指刑法典包括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2)事前的罪行法定:溯及既往的禁止;原则仅限于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3)严格的罪刑法定: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类推解释:例如: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可以类推适用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4)确定的罪行法定:刑法规定的适当。①明确性注意:与分则条文中的罪状的规定的模式无关。②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没有侵犯国家、社会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不允许作为犯罪行为加以处罚。【对罪的法定要求】(5)禁止绝对不定(期)刑:不允许立法时不设定相应的刑法种类和刑期,而交由法官决定。一律采用绝对法定刑保证了一般正义,却牺牲了个别正义,现在各国采用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1、刑法空间效力:(1)国内犯:除了例外情形,我国采取属地管辖原则。①在我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全部区域,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和火车。②犯罪地的认定: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应当适用我国刑法;共同犯罪中,只要共同犯罪行为有一部分包括共同实行、教唆或帮助行为。③法律另有规定,这是属于属地原则的例外。注意:真正情形只有一种,中国刑法适用的例外: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不适用大陆刑法情形:港澳台地区犯罪;不适用刑法典情形:特别刑法,不属于属地原则例外,只是刑法典例外。不适用中国刑法典部分刑法:少数名族地区的特别规定,同上也是刑法典例外。条文填空考点:F90变通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2)国外犯:逻辑顺序:属人》保护》普遍①中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犯罪属人管辖: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国家工作人员或军人无条件适用,其他人犯轻罪(最高刑3年以下)可以(也可以追究)不追究。注意:中国公民包括行为时和裁判时的中国公民。②外国人在国外实施危害中国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保护):条件:所犯之罪侵犯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按照我国刑法属于重罪(3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地法律也认为是犯罪【保护的双重犯罪管辖】。③外国人在国外实施危害各国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普遍管辖】前提:我国刑法将这种行为也规定为犯罪。注意:(有别于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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