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潇潇教授简介刘潇潇,男,湖南安化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现任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院长,湖南文理学院学术与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湖南文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并兼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通讯评委库成员,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专家评委库成员,湖南省法学会法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德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常德市市委政法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常德市委宣传部理论专家库成员,常德市司法局普法讲师团客座教授,武陵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刘潇潇教授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的教学与研究,具有较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宽广的学术视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课题《“三公”经费法治理论与实证研究》等省级以上科研课题8项,出版《中国法治演绎论》等学术专著3部,在《法学杂志》、《法学论坛》、《学术界》等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其中二十余篇论文被CSSCI源刊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或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摘录。曾获“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湖南文理学院“芙蓉科技奖”、湖南文理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成果一等奖”、常德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二、三等奖。1997年被评为“常德市优秀教师”,2012年获“常德市首届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荣誉称号。刘潇潇教授注重将知识服务于社会。自1991年至今,受聘于武陵区司法局、常德市司法局,任“普法讲师团”客座教授,先后在常德市人大、常德市人民政府、常德市人事局、常德卷烟厂等50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受到良好的社会评价。凌星律师简介凌星,国家一级律师,法律硕士,湖南凌星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青年演讲家,常德市政协委员,常德市政协港澳台外事委副主任,常德市武陵区人大代表,常德市台属联谊会会长,常德市工商联副主席。常德市首届十佳律师,湖南省2004年度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李高松书记简介李高松,1967年出生于汉寿县,1987年毕业于湖南师大政治系,哲学学士。1987年9月—1996年9月在原常德师范学校(现湖南幼专)任教,1988年获律师资格。1996年9月—2012年3月在常德市教育局工作,先后任督导室副主任、基教科副科长、法规科科长、办公室代主任、就业办主任,曾任《常德教育》副主编。现任常德市六中党委书记。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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