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节能减排面临严峻形势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各级政府必须向全区各族人民兑现的庄严承诺。“十一五”前四年,经过各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 % ,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累计下降 % ,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累计下降 13% , 已提前实现“十一五”目标。虽然我区节能减排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要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形势相当严峻。节能降耗尤其是工业节能难度加大,受 2009 年三季度以来连季严重干旱的影响, 2010 年一季度,我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上升了 % ;全区 14 个市中 9 个市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 个别市的升幅还达到两位数。新增高耗能企业 121 家, 新增能耗 万吨标准煤。污染减排任务繁重, 列入 2008 至 2010 年全区计划建设的 117 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目前仅建成 35项, 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异常艰巨; 2010 年一季度火电厂发电量大幅上升,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增加 % ,减排压力急剧增大。因此,坚决扭转节能减排的严峻局面已刻不容缓。现在距“十一五”末仅有不足 8 个月, 时间紧迫, 没有退路。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以“四个非常”的办法, 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向中央和全区各族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国发〔 2010 〕 12号) 精神, 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 强化责任考核, 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政策机制, 加强综合协调, 严格执法监督, 搞好宣传教育, 动员全社会力量, 下更大决心, 用更大气力, 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三、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2010 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3%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 %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 万吨以内。(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目标节能方面。工业领域, 全年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上年的 吨标准煤降低到 吨标准煤, 能耗降低 5% , 全年完成节能量 315 万吨标准煤。其中,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 14 户企业完成节能量 万吨标准煤。实施锅炉( 窑炉) 改造, 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工业沼气利用、电机节电、能源系统优化和高效照明等 126 项重点节能工程改造项目。建筑领域, 全年实现节能量 41 万吨标准煤,重点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照明等领域实施 128 项节能工程。交通领域, 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 2005 年下降 6% 左右, 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 2% 左右, 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油耗下降 5% 左右。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和减排量: 全年计划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 249 项, 减排 万吨。其中,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101 项,减排 万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 137 项,减排 万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 11 项,减排 万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和减排量: 全年计划实施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56项, 减排 万吨,其中,烟气脱硫等治理工程项目减排 万吨, 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减排 万吨。(三)任务分解 1. 各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任务分解。南宁市下降 2% 、柳州市下降 5% 、桂林市下降 % 、梧州市下降 1% 、北海市下降 % 、防城港市下降 3% 、钦州市下降 % 、贵港市 % 、玉林市下降 3% 、百色市下降 6% 、贺州市下降 2% 、河池市下降 % 、来宾市下降 % 、崇左市下降 % 。 2. 各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任务。南宁市 61家, 累计节能 12. 6 万吨标煤;柳州市 37 家,累计节能 20 万吨标煤;桂林市 43 家, 累计节能 9 万吨标煤;梧州市 13 家,累计节能 万吨标煤;北海市 8家, 累计节能 万吨标煤; 防城港市 10家,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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